暴打宋姓男大生害腦傷!瑪莎拉蒂3惡少判刑定讞...將入獄重聚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台中市2021年間發生「瑪莎拉蒂3惡少」毆打宋姓男大生案,主謀張敦量被依「殺人未遂」等罪判刑9年定讞,已入監執行;共犯李韋霖、陳勁豪,一審判刑4年8月,二審改判3年,更一審再改判3年10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31日採信更一審見解,駁回上訴定讞,打人的3惡少近日內將在監獄內齊聚。
本案發生於2021年11月7日凌晨0時40分許,張男等3名惡少,駕駛登記在張男母親名下的瑪莎拉蒂跑車,行經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與河南路3段交岔路口,與宋姓男大生駕駛的車輛發生擦撞。3名惡少暴怒,張男拿起車內鋁棒,衝到剛把車停到路邊的宋男車輛旁,對著車內的宋男辱罵、大聲嚇逼宋男下車。
宋男車上還有4名乘客,其中3人未成年,但張男強行伸手入車內強拉宋男下車,宋男被拉下車後,雖然一直道歉,但3人不理會。張男以手臂鉤住宋男頸部,到跑車前查看車損。張男之後又抓扯宋男頭髮將其頭部硬壓上該車引擎蓋,接著又將宋男拉到人行道上,張男旋即以手對宋男搧巴掌,李韋霖、陳勁豪則在旁持續推、拉,張男則接續拉扯宋男頭髮、搧巴掌及以拳頭毆擊頭部多次,並猛力以腳亂踹。甚至李、陳2人一人一邊自左右腋下架住宋男,讓張男可以猛力攻擊宋男。宋男不支倒地,張男還猛力踹踢宋男頭部。
警方趕赴現場處理,這時宋男已經被打到奄奄一息,趕緊送醫治療,醫院診斷出宋男左前額頭皮血腫及擦挫傷、左後頭皮擦傷、左側眼鞏膜出血、左眼瘀青、右耳出血、左耳中耳腔積血、鼻出血、雙手擦傷、左膝挫擦傷、顱骨骨折併急性硬膜上出血、氣腦、顱骨底部閉鎖性骨折,經過緊急開顱硬腦膜上出血移除及電子式顱內壓監測器置放手術,術後送進加護病房治療,才撿回一命。但至今仍因腦傷致殘留難治之認知功能減損及情緒障礙等重傷害。
案發後震驚社會,施暴的三人被起底,主要攻擊者張敦量為食品廠小開,兩名共犯陳勁豪家中開設淨水器公司、李韋霖家裡則是車床工廠。檢察官依照傷害致重傷罪對3人提起公訴。案經法院審理後,張敦量一二審均判刑9年,他放棄上訴第三審,已於2023年底入獄服刑。另外2名共犯,李、陳2人一審均遭判刑4年8月,二審改判刑3年,案經撤銷發回,台中高分院更一審於去年2月間改判2人均有期徒刑3年10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31日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