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導師費增1000元 鐘點費提高20%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教育部三十一日召開記者會,宣布多項提高教師待遇的措施,包括將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導師職務加給,由每月新台幣三千元調高到四千元;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全面調增百分之二十;增給行政工作獎金一千元到二千元;擴大自願赴偏遠地區教師傷害保險的適用對象,增給教師行政工作獎金,追溯自一一四年九月一日生效。
教育部長鄭英耀表示,三項政策預計一年經費約四十三點七億元,由中央、縣市政府各分攤一半,估逾三十萬人受惠。
此外,教育部也宣布擴大偏遠地區傷害保險適用對象。原本只有「非偏遠地區」教師自願到「偏遠地區」適用,新政策進一步納入「偏遠地區」教師自願到「特殊偏遠地區」、「極度偏遠地區」的情況,提供更完整的保障。
教育部也補充,行政工作獎金由各主管機關審定,規劃分成三級,第一級是班級數五十班以上學校校長,每月加發二千元;第二級是五十班以上學校處、室主任、組長、科主任,每月加發一千五百元;第三級是班級數未達五十班學校,校長等行政職人員加發一千元。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侯俊良受訪表示,這是遲到許久的待遇調整,雖然與他們期待的還有不小落差,但還是願意正面看待,美中不足的是缺乏關鍵的「調薪法制化」,建立定期調整機制。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蕙蓉表示,政策仍有很大的進步空間,教師薪資待遇及各種加給應隨物價指數每年調整,才能趕上高漲的通貨膨脹,吸引更多優秀人才進入教育職場。
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表示肯定,但長期來看,還是希望建立制度化的調整公式,依據物價逐年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