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B案吸金77億 主嫌曾耀鋒判刑13年定讞
台灣金隆科技實際負責人曾耀鋒經營網路借貸媒合平台im.B,詐騙上千名投資人,非法吸金超過77億,最高法院今天(30日)判曾耀鋒13年徒刑、女友張淑芬9年6月徒刑定讞,涉洗錢及犯罪所得沒收、追徵部分撤銷發回高院。
曾耀鋒與女友張淑芬成立「不動產借貸媒合平台 im.B」平台,號稱年獲利高達13%,媒介投資人借貸放款,吸引上千民眾將錢投入該平台,隨後又指示公司幹部認購債權,製造債權活絡假象,讓投資人誤以為平台持續獲利,但自2023年起開始拖延付款,導致投資人血本無歸。檢警追查後,依違反《洗錢防制法》、《銀行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詐欺等罪嫌起訴曾嫌、張女及同夥共31人。
台北地院一審時,認為曾耀鋒及女友的犯罪所得扣除必要支出、發還被害人款項後,還有71多億元,但2人最始終並未交代不法所得的流向,認為2人並未真心悔過,重判曾16年6月、併科罰金250萬元;女友則判12年2月、併科罰金150萬元。
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時認為曾耀鋒不斷聲稱財產都被檢方查扣,還哭窮表示自己連律師費都無法支付,並辯稱大多犯罪所得都早已支付給投資人當利息、給業務員當獎金,認為他仍舊未吐實,判曾耀鋒16年、張淑芬11年6月。
全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天認定銀行法部分並無違誤,駁回上訴,判曾耀鋒13年徒刑、女友張淑芬9年6月徒刑定讞,涉洗錢及犯罪所得沒收、追徵部分撤銷發回高院。(責任編輯:殷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