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雙親溺斃男嬰棄古井宣判 父母分別重判11年2月、6年5月

鏡週刊

更新於 2025年06月09日02:50 • 發布於 2025年06月09日02:50 • 鏡週刊 Mirror Media
男嬰的生母柯女(藍衣者)被依殺人判處10年8月、棄屍罪8月,應執行11年2月。

台中駭人雙親溺斃男嬰棄古井案,今(9)日一審宣判,柯女被依殺人判處10年8月、棄屍罪8月,應執行11年2月;謝男殺人罪部分6年2月、棄屍罪7月,應執行6年5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謝男、柯女(均30歲)在大學時期就是男女朋友,柯女於2022年10月到婦產科檢查發現自己懷孕,腹中胎兒8週大,她和謝男討論後一度打算做引產手術,同年11月再赴診所諮詢,但當時胎兒已滿13週,且預產期約在2023年5月底。謝男和柯女於2023年1月生下1名健康男嬰後,竟在東勢裝袋丟入石岡區水井遺棄。

親手溺斃男嬰的謝男,事後精神狀況不佳,稱「他回來找我了!」並在自己手機上為男嬰設定一個帳號,每天與之對話,最後因精神崩潰主動於去年5月自首。

柯女原先不承認,但因謝男指證歷歷,最後坦承,是眼睜睜看著男友去做那件事(溺斃男嬰),因為她不知道該怎麼辦,檢方依殺人、棄屍罪起訴2人。上個月辯論終結時,柯女更辯稱謝男是「恐怖情人」,因沒空墮胎才產下男嬰,堅持涉犯不純正不作為殺嬰罪、生母不得已殺嬰是由求減刑。

今台中地院宣判,柯女被依殺人判處10年8月、棄屍罪8月,應執行11年2月;謝男殺人罪部分6年2月、棄屍罪7月,應執行6年5月,可上訴。兩人均未到庭聽宣判。

★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加鏡LINE新聞不漏接
古井溺嬰案辯論終結檢痛斥母自私殘忍 母辯他是「恐怖情人」父已婚坦承面對
剴剴案掀修法聲浪 法務部表態嚴懲兒虐犯罪:廣納意見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剴剴案追兒福女社工刑責 陳尚潔:感覺劉彩萱很積極才相信對方

聯合新聞網
02

毒駕男載5幼童拒檢狂飆 3童慘遭噴飛顱內出血

鏡報
03

書包留頂樓!新北12歲女童「墜社區中庭」身亡 曾告訴爸爸這件事

太報
04

嚇女童「下面有蟲會爛掉」!阿公騙幫驅蟲6年性侵41次 阿嬤撞見竟冷回1句

鏡報
05

高工生過年炸青蛙「鞭炮塞嘴」 還拍影片PO網...被送保七總隊偵辦

鏡新聞
06

吵完架倒頭睡!丈夫遭潑「4瓶鹽酸」報復左眼全瞎 妻獲緩刑理由曝

三立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1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