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百年土地難分割 2養女這原因喪失資格無緣分祖產
新竹陳姓家族多來為土地分割爭執不下,糾紛源頭竟可追溯至日治時期。陳家旁系養女陳美(化名)離婚後回歸生父家;另名養女陳玉(化名)後來被謝家收養後也被陳家除名。新竹地院認定,2名養女收養關係已自然消滅,不具繼承資格。
判決書指出,新竹某建設公司與陳家共同持有多筆土地欲分割,卻因部分家族成員的法定身分不明,無法確定繼承順位。陳家主張,陳美在1924年以小妾身分入籍林家,後來被陳家收為養女,但在離婚後已回歸生父家,所有戶籍紀錄均不再出現收養字樣。
法院比對日治戶籍原始紀錄後認為,陳美離婚後回歸本家長住,且所有身分記載皆回復至生父系統,這些變動足以推定其與陳家收養關係已在1939年後自然消滅。
至於陳玉1922年自陳家除名後,被謝家收養並改姓謝。1930年出嫁時,戶籍仍記載「謝家養女」。法官審理,戰後戶籍轉換時,日治時期之收養資訊常有未轉載情形,並無證據顯示收養關係後來已終止,因此應認陳玉仍為謝家養女,與陳家親子關係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