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勿信申辦中國邊境旅遊護照 違兩岸條例會喪失台灣身分
移民署今天(13日)警示,近期有國人被旅行社誤導申請「中國一次性邊境旅遊護照」赴俄羅斯旅遊,因違反兩岸條例相關規定,已依法通報並廢止其台灣戶籍、喪失台灣人民身分相關權益。
媒體報導,知名旅遊Podcaster花爺日前在節目分享網友慘痛經歷,其參與俄羅斯旅遊團時,經旅行社「快速通關」話術誘導下,辦理「一次性中國邊境旅遊護照」,回國後竟被移民署通知「喪失台灣身分」。
內政部移民署今天透過新聞稿呼籲國人出國旅遊切勿貪圖便利、省錢,並警示申請「中國一次性邊境旅遊護照」,不但違法而且會喪失台灣人民身分,貪小便宜將吃大虧。
移民署說明,依據《兩岸條例》第9條之1規定,台灣人民不得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中國護照(包含「中國一次性邊境旅遊護照」),違反者,喪失台灣人民身分。依《廢止台灣地區人民身分及戶籍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移民署若接獲其他機關通報或民眾檢舉國人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中國護照、身分證或定居證,經依行政程序法查證並通知當事人說明後,就會依規定通報戶政事務所逕為廢止其台灣戶籍。
移民署強調,《在台原有戶籍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回復台灣地區人民身分許可辦法》已於民國114年11月3日修正實施,對於違反兩岸條例第9條之1規定,已喪失台灣身分者,回復身分的程序採取更為嚴謹的標準。
移民署呼籲,國人前往中國大陸或其鄰國旅遊時,切勿因為貪圖方便、省錢而申領「中國一次性邊境旅遊護照」,違法者除喪失台灣人民身分外,同時也會失去身為台灣人民的相關權益,切莫因小失大。
除此之外,國人在規畫出國旅遊前,應循正常管道申請目的地國家的簽證,且務必瞭解台灣的相關法令,在旅遊過程中保持警覺,勿聽信旅行社招攬手法而申領「中國一次性邊境旅遊護照」,避免觸法。移民署也呼籲旅行業者務必恪遵台灣法律,勿因貪圖方便而讓旅客陷入違法困境,內政部會持續蒐證,若有業者涉及不法,將移送相關單位裁罰。
另外,陸委會曾對以上情況說明補救方法。陸委會之前曾說明,國人若申辦中共所稱的「邊境旅遊護照」,並藉此由中國邊境前往第三國,已明確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經查證屬實者,政府將依法註銷其台灣地區人民身分。至於當事人若希望恢復身分,現行制度採取事前許可制,須提出未在中國設有戶籍等相關證明文件,並依規定提出申請,後續將由主管機關依法審核。
陸委會強調,中國所核發的「邊境旅遊護照」雖僅有3個月效期,但屬於僅限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使用的旅行證件。政府自民國106年、108年及114年,已多次對外公開說明,台灣民眾不得申領或持用該類證件,並再次呼籲國人規劃海外旅遊時,務必循正常程序向目的地國家申請簽證,以免誤觸法規、衍生法律風險。
責任主編:于維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