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警追沒安全帽騎士 撞毀3車害駕駛成植物人…判決出爐
高雄旗山分局杉林分駐所兩名員警於2022年10月1日追緝未戴安全帽騎士時,釀成三車連環車禍,導致5人受傷,BMW駕駛顏姓男子重傷成為植物人。駕駛巡邏車的陳姓員警遭依《過失重傷害罪》判刑6個月,另兩名遭波及女子提起國賠成功。
駕駛巡邏車的陳姓員警遭依《過失重傷害罪》判刑6個。(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案發當天,陳姓、黃姓兩員警發現一名機車騎士未戴安全帽,立即亮警示燈、鳴笛追捕,行經杉林區山仙路時,巡邏車從支道左轉,卻與行駛幹道的顏姓男子BMW發生側撞,BMW失控滑入對向車道,再撞上林姓女子駕駛的自小客車,造成3車全毀、5人送醫。
根據行車紀錄器畫面,BMW被撞後失控旋轉一圈半,顏男頭部重創,昏迷指數僅3,最終成為植物人。車上張姓乘客與林姓駕駛、乘客均有不同程度擦挫傷。
巡邏車從支道左轉,卻與行駛幹道的顏姓男子BMW發生側撞。(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陳姓員警辯稱,全程開警示燈、鳴笛,經過路口也有減速並確認安全,但法院勘驗現場後認定,巡邏車自支道駛出,應禮讓幹道直行車輛,即使開警示燈也須減速至「隨時可停」程度,陳員未盡注意義務,應負過失責任。法官考量顏男雖有超速、未讓警車通行等肇因,但認定陳員左轉釀禍,依《過失重傷害罪》判處徒刑6月。
遭波及的林姓女子與乘客,主張因車禍需接受多次整形手術。(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此外,遭波及的林姓女子與乘客,主張因車禍需接受多次整形手術,生活與工作受影響,向高雄市警局提起100萬元國賠。市警局則抗辯員警無過失,求償金額過高。但法院仍認定陳員有過失,判高市警局應賠償林姓駕駛58萬餘元、乘客7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留言 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