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電子公司董娘整理廖姓丈夫遺物時,意外發現亡夫與李女的合影,有親密舉止,已超越一般社交行為,廖男甚至將母親後事交給李女操辦,訃聞也將其列為「孝媳」,氣得提告求償200萬元。法官查判賠償元配100萬元,李女上訴二審遭駁回,全案定讞。
判決書,原告和廖男於1974年結婚,婚後育有3名子女,並共同成立電子公司。不過,廖男自2000年起搬離夫妻住所,與李女同居至其2021年病逝,原告是在整理亡夫遺物時,驚覺兩人關係匪淺。
李女辯稱,自己從1996年間於電子公司工作,當時不知道廖男有配偶,並自2001年起與廖男雖長期同住,但僅為朋友關係,並無親密行為。
法院審理發現,廖男母親的訃聞中,李女被列為「孝媳」,顯示兩人關係非比尋常,且根據李女與廖男的合影中,二人有親密舉止,已超越一般社交行為。依一般社會通念,足以破壞原告婚姻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李女上訴二審遭駁回,全案定讞。
留言 107
佩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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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不檢討男人?
5小時前
yoyoyo 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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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慶幸小三20年沒上位成功,也沒生私生子,要是像瓊瑤一樣,以死逼男友離婚娶她,男人老了病了再把男人丟掉,那正宮真的會崩潰
5小時前
鄭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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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小三讓人討厭,但是有的小三是真的吃力不討好,還是不要走這條路
5小時前
Olivia
原配也很有問題! 老公搬離21年, 跟誰同居也不知道? 婆婆訃聞上的ㄑ孝媳〉不是登自己也不知道?? 原配應該是連婆婆的告別式都沒出現吧?
5小時前
福
只要不為害太太繼承權。喪事給小三辦有何不可。
就讓小三拜永遠吧。
5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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