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擲7000萬買畫!泰山前董座涉炒股、掏空 800萬交保
台北地檢署偵辦泰山企業前董事長詹景超涉嫌掏空公司案,近日擴大偵辦行動。25日檢調約談多名相關人士到案說明,包括詹景超本人、泰山前副董事長詹逸宏、泰山前財務長劉韋辰、台開公司董事長邱于芸、台開公司財務長黃茂基、寬量國際執行長李鴻基及江油國際企業實際負責人陳俊霖,並將涉案人等陸續移送北檢複訊,其中詹景超是昨(21)日才剛從國外返台,隨即遭調查局人員上銬拘提。經承辦檢察官漏夜偵訊,諭令詹景超800萬元交保,邱于芸100萬元交保,黃茂基與陳俊霖則分別以50萬與100萬元交保,其餘人等無保請回。
本案源自2022年11月至12月間泰山公司爆發經營權爭奪戰。當時詹景超為鞏固控制權,涉嫌與台開公司合作,透過私募資金逾億元連續高價買進泰山股票,以拉抬股價,阻止市場派龍邦集團吸納股權,卻最終以虧損收場,涉操縱股價違反《證券交易法》。同年12月,泰山在未經董事會決議情況下,委託寬量國際公司於開盤63秒內火速拋售全家便利商店近19%持股,共計4萬3,300張,交易金額高達80.97億元,帳面獲利約55億元,此舉引發市場派質疑為「賤賣」與「掏空」。
此外,詹景超還被控擅自與人頭公司江油國際企業簽訂顧問契約,動用公司資金7,000萬元購入畫家吳冠中的兩幅名畫《山下人家》與《溪畔閒居》,同樣未依公司內部決策程序辦理。根據台灣證券交易所2023年查核結果,泰山企業在詹氏家族經營期間,曾違規支付8,000萬元仲介費並購畫,重大違失情節遭處以250萬元違約金。
檢調表示,本案涉及企業經營權爭奪下的資金流向異常、股價異動與資產處分等諸多疑點,後續將持續釐清詹景超與相關人士是否藉內線操作、假交易或資金掏空等方式圖利,侵害公司與廣大股東權益。此次共約談10名被告與2名證人,包含詹景超在內的7人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經檢方訊問後,除詹景超(泰山前董事長)800萬元交保外,台開公司董事長邱于芸100萬元、台開公司財務長黃茂基50萬元、江油國際企業實際負責人陳俊霖100萬元交保,其餘人等無保請回。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留言 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