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搭便車! 18歲男自作多情「鑄大錯」 女崩潰提告
台東剛滿18歲的高姓男子,平時在夜市擺攤或在工地勞動,前年深夜他搭乘女性友人便車到對方租屋處時,竟自作多情誤認女方對他有好感,不顧對方明確抵抗執意「硬上」得逞;女方事後崩潰提告,並向警方表示「不敢再一個人在家」內心留下嚴重陰影,高男認罪拚緩刑,但法院審酌他年紀輕輕卻有詐欺前科,判處一年八個月。
判決書中,高男案發時他才剛滿18歲不久,深夜搭乘女性友人的順風車前往對方租屋處,暫時休息,沒想到高男竟然「會錯意」,誤以為女方對他抱持好感,一時色慾薰心,不顧女方當場明確拒絕,甚至激烈的肢體反抗,仍執意發生性行為。
錯將方便當隨便,女方深覺受辱,憤而向警方報案提告;偵訊時女方痛苦指出,遭信任的人侵犯,對她造成極大的心理創傷,現在只要自己一個人在家就會感到害怕恐慌,心裡已對高男產生極大恐懼,完全不敢再見到他。
面對指控,高男審理過程中始終坦承犯行,並展現積極和解的態度,希望能向法院爭取緩刑機會免於入獄。不過,法官審理後認為,高男為逞私慾,罔顧被害人對身體侵犯時的拒絕與痛苦,造成對方身心受創嚴重;加上法官查出高男年紀輕輕,此前卻已經有「詐欺前科」,素行並非良好,最終決定不予緩刑,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處他有期徒刑一年八月,必須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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