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光復洪災撤離不確實 鄉長林清水涉過失致死被檢方聲押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花蓮馬太鞍堰塞湖洪災釀19死5失蹤,花蓮地檢署昨(14)日搜索光復鄉長林清水住處、光復鄉公所等8處地點,調閱撤離名冊、防災通報等物證,帶回林清水、鄉公所秘書張源寶、王姓民政課長與曾姓前承辦人4人,晚上分別移送地檢署複訊,林清水在深夜11點抵達地檢署時未回答媒體提問,檢方訊問後認為涉及過失致死罪及偽造文書罪嫌且有串供、逃亡之虞,今向法院聲請羈押;張姓秘書20萬元交保。
經過將近10個小時偵訊,相關人員昨晚間陸續移送花蓮地檢署複訊。光復鄉長林清水約在晚上11點左右抵達,他戴口罩滿臉倦容,面對媒體詢問是否有話要說不發一語,隨即步行進入地檢署。另張姓秘書在晚上9點17分進入地檢署,而鄉公所民政課曾姓前任約用人員、民政課王姓課長也先後抵達地檢署,訊後王姓課長15萬元交保,曾女請回,限制住居、出境。案件後續發展,檢調將持續釐清責任歸屬。
檢方認為, 經專案小組縝密蒐證及多方調卷研析,認花蓮縣光復鄉公所鄉長林清水、張姓秘書等4人,均為災害防救業務人員,明知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已分別於去年9月21日11時發布黃色警戒(預防性撤離)、同年月22日7時發布紅色警戒(強制撤離),竟未依災害防救法第10條第3款、第24條1項、第30條第1項等規定,積極推動疏散撤離作為。
檢方查出,鄉公所對於撤離人數統計表,涉嫌浮報登載不實之撤離人數後,陳報花蓮縣政府民政處,致馬太鞍溪堰塞湖於9月23日下午2時50分發生壩頂溢流,並挾帶大量泥沙沖入光復鄉時,因民眾並未預先撤離,導致嚴重災情,至今計有24名民眾因而不幸喪生或失蹤,檢方認為林清水等人涉犯刑法第216條、213條之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及第276條之過失致死等罪嫌。
為保全證據及釐清案情,於昨(14)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花蓮縣調查站、花蓮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鳳林分局,持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花蓮縣光復鄉公所、被告住所等8處執行搜索,並查扣相關證物。被告4人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均涉犯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及過失致死等罪嫌重大,其中被告林清水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爰當庭逮捕並向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餘被告3人尚無羈押之必要分別諭知。
2025年9月23日強颱樺加沙外圍環流挾帶豪雨,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潰決,洪水重創光復鄉,許多只有一樓的居民逃生不及死亡或失聯。事後有受災戶痛批,洪水來臨前根本未接獲公所的撤離通知,而花蓮地檢署也啟動調查,查明災情通報、監測及撤離等是否涉及行政疏失。因光復鄉公所災後受損嚴重,電腦、文書資料均泡水,還原資源花費不少時間,檢方昨日上午7時許指揮檢調發動搜索光復鄉公所、鄉長住所等8處,並帶回林清水等4人約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