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砍公教年金三讀 銓敘部:重審近18萬退休公務員所得替代率
立法院會去年三讀修正通過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部分條文,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明(12日)將邀考試院祕書長劉建忻、銓敘部長施能傑等人針對「立法院通過之警、消、公、教退休金改革法案具體執行措施」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銓敘部送抵立法院的書面報告指出,因需重新審定近18萬名已退休公務人員的退休所得替代率,目前正調整作業系統,推估約需半年,在完成重新審定前,暫先依原規定發給退休金,待系統修正完成,就會依規定辦理。
立法院會去年三讀修正通過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部分條文,自民國113年起停砍公務人員年金,且公務人員退休後所領月退休金,在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累計成長率達正5%時,應依該成長率調整。劉建忻在書面報告中指出,因修法規定將使退撫基金提前用罄,使考試院難以順遂推行使基金永續的憲定職掌,因此考試院已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在憲法法庭判決前,銓敘部將秉於合法合憲原則,執行各項作業,待完成相關審定作業後,即得依規定辦理。
針對月退隨CPI調整部分,銓敘部表示,修正規定中,在中央主計機關發布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5%時,即進行相關定期退撫給與調整作業並按成長率調整;屆時調整適用對象以調整方案實施時,仍在支領定期退撫給與者,包括修法前、後退休生效者都適用。另外,立法院會去年1月三讀修正通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部分條文,規定警消海巡等退休所得替代率最高80%。銓敘部表示,已完成3萬7790人案件審定,且已於114年12月26日全數郵寄給處分相對人,配合前述退撫法及警察條例修正,進行前述相關執行措施,其中退撫法須重新審定退休公務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之作業,數量龐大,須一定作業時間且須兼顧承辦同仁工作負荷,無法立即改依修正後規定計發退休金,將積極進行相關系統調整作業,儘速依法完成重新審定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