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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蜜奔現激戰飯店!「網公」竟趁昏睡性侵

EBC 東森新聞

更新於 14小時前 • 發布於 14小時前

台北市一名女子小琳(化名)日前透過線上遊戲結識男子阿輝(化名),兩人相約入住飯店,發生一次性行為後,小琳隨後因服用藥物昏睡,不料阿輝竟趁機強行侵犯,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決阿輝須賠償小琳精神慰撫金共40萬元。

網戀變性侵

根據判決書,兩人透過線上遊戲認識,在案發前互動頻繁,小琳更曾傳送私密照給阿輝,言談間充滿曖昧。112年2月,兩人相約在台北市萬華區一處飯店住宿,進房後先合意發生第一次性行為,隨後外出用餐時卻發生口角,回房後便各自休息。

小琳平日有服用鎮靜藥物的習慣,睡前服藥後陷入深層睡眠,沒想到阿輝趁她藥效發作、昏沉無力反抗對她性侵,她雖一度驚醒並明確表達「我不要」、「我很累」且試圖將人推開,但阿輝仍不顧其意願強行得逞。

阿輝則辯稱兩人是男女朋友,且從事前的親密訊息與照片紀錄來看,可證明雙方本就有發生關係的意向。他強調第二次性行為同樣是合意發生,反控小琳向他求歡遭拒,才會惱羞成怒提告。阿輝認為小琳過去就有身心困擾,主張自己的行為並未造成對方創傷。

曾性行為不代表概括同意

法官審理後認為,雙方事前雖有曖昧訊息,且曾合意發生第一次性行為,但法律上並不代表小琳就此有「概括同意」後續性行為的義務。小琳在案發後立即向友人崩潰求援,並在當天中午聯繫大學老師表達輕生意念及驗傷需求,後續經醫師診斷確診患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相關情緒反應與受害情狀相符,阿輝的辯詞不予採信。

法院認定阿輝侵害小琳的貞操權,造成女方嚴重精神痛苦且至今難以治癒。考量雙方經濟背景、加害程度與被害人身心受創程度,台北地方法院最終裁定阿輝應賠償精神慰撫金4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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