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女兒」員工陪看房慘遭性侵 台南噁老闆過程狂喊4字
社會中心/徐詩詠報導
台南某廣告公司葉姓負責人,過去認年輕女員工為「乾女兒」。葉男利用驗收實品屋為由,邀約該女陪同前往,兩人在室內獨處時,葉男竟趁機對「乾女兒」伸出狼爪,意圖性侵未遂。法院審理後,認定葉男毫無悔意且態度惡劣,依《刑法》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指出,葉男以驗收實品屋為藉口,取得與女方在室內單獨相處的機會後,違反對方意願強行脫衣並觸碰其胸部。女方逃至浴室後,葉男仍持續對其做出猥褻行為,隨後更在客廳企圖實施強制性交,過程中不斷喊著「就一次就好」,但因女方激烈反抗而未得逞。
女方事後前往驗傷,發現肩膀、胸部、腰部、膝蓋等多處出現抓痕與瘀青,與她描述的反抗過程相符,並有家屬與男友證詞佐證。此外,女方也強調,自己過往將葉男視為長輩尊敬;反觀葉男卻誣指雙方早有曖昧情愫,甚至指稱女方曾透過「包養網站」暗示可發展關係。不過,法院查證雙方事後對話內容後,認為相關訊息充分顯示葉男事後懊悔之言論,並未支持其辯稱。法院指出,葉男身為公司老闆,且與被害人有如長輩之關係,本應善盡保護部屬之責,卻反而利用職權與信任,對被害人施以強制猥褻並企圖性侵,對其身心造成重大傷害,犯罪情節嚴重,因此判處葉男有期徒刑3年,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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