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議員陳玉鈴罷免案7/13投票 中選會:死亡連署50人將依法告發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全台掀起大罷免潮,除了立委以外,地方泛綠議員也捲入其中。中選會今天審查通過南投縣議會議員陳玉鈴罷免案,並訂於7月13日投票。中選會也說,該案連署前死亡人數50人,涉有偽造嫌疑,將「依刑事訴訟法」告發。
依據「公職選罷法」規定,選舉委員會收到罷免案連署人名冊後,立委的罷免應於40日內,縣(市)議員的罷免應於20日內查對。此次大罷免有8名泛綠議員罷免案進入2階連署,包含南投縣蔡銘軒、陳玉鈴;苗栗縣徐筱菁、曾玟學、陳春暖;基隆鄭文婷、張之豪及新北市陳乃瑜。
中選會今日舉行委員會議,審查通過蔡宜助先生領銜提出南投縣議會第20屆第4選舉區議員陳玉鈴罷免案,於當日宣告該罷免案成立,將函請被罷免人於文到次日起10日內向該會提出答辯書,同時決議該罷免案定於114年7月13日(星期日)舉行投票,投票起、止時間自上午8時至下午4時。
中選會表示,南投縣議會第20屆第4選舉區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5萬8852人,法定連署人人數應為5886人以上。該罷免案提出之連署人人數8387人,經查對後符合規定人數7135人,不符合規定人數1252人,已達法定連署人人數,依法中選會應為罷免案成立之宣告。
中選會指出,連署人名冊查對結果,連署前死亡人數50人,涉有偽造嫌疑,中選會將依「刑事訴訟法」第241條職務告發之規定,移送最高檢察署。
中選會也提到,該會暨所屬各地縣(市)選委會係選務一體並依法辦理選務;該罷免案選務籌辦期間有限,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3條規定,辦理該罷免案所需經費應由南投縣政府依法編列。
南投縣議員陳玉鈴罷免案重要工作時程如下:
(一)114年5月16日 罷免案成立之宣告
(二)114年5月29日前 被罷免人提出答辯書
(三)114年6月3日前 發布罷免公告
(四)114年6月23日 投票人名冊編造完成
(五)114年7月9日前 公告罷免投票人人數
(六)114年7月13日 投票、開票
(七)114年7月18日前 審定罷免投票結果
(八)114年7月18日 公告罷免投票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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