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個月替代役都不想去!新手爸逃兵2次判7月 乖乖服務換緩刑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陳姓男子接到兵役通知單,要去成功嶺服4個月的替代役,他無故不到後,雖然被檢察官處分緩起訴,但第二次接到兵單時,他仍拒絕報到服役,這次檢察官不放過他,連同前次逃兵行為一併起訴,陳男辯稱孩子剛出生,仍被法官判刑7月,陳男此時才乖乖去當兵,並上訴請求法官輕判,二審法官考量他已服完替代役,輕判他緩刑2年。
判決指出,2022年3月4日,陳男接到區公所通知,要他於15日前往成功嶺報到,服4個月的替代役期,陳男接到通知後無故缺席,被區公所移送法辦後,檢察官考量他是初犯,偵結後處分緩起訴;區公所於2023年5月再度通知陳男入伍,但陳男還是沒去,這次檢察官不放過他,撤銷前次緩起訴處分,加上這次逃兵行為一併起訴。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陳男說自己在工地當粗工,一個月只賺3萬多塊,加上孩子剛出生,如果去當兵,家中經濟會出現問題,因此才選擇不去報到服役;法官認為,陳男第一次接到兵單後,應該知道自己有服兵役的義務,應該要妥適安排家庭需要後遵期入營服役,他卻二度逃兵,可見他視國家法令為無物,惡性並非輕微,造成國家需多次徵集而無端浪費行政資源,因此依妨害兵役罪判他徒刑7月,得易科罰金。
陳男收到判決後,於2024年8月乖乖去報到服替代役,並上訴替自己求情;他認為,一審判他7月徒刑,雖然可以易科21萬元罰金,不用去坐牢,但這21萬元對他來說是沉重的負擔,希望法官能放他一馬,改判輕一點。二審法官考量陳男已服完兵役,且為了這件事已來來回回折騰2年多,相信他已有自新悔悟,因此同意讓他緩刑2年,但須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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