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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男大生電梯「露GG」頂女顧客屁股!錄影遭抓包…下場曝光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1天前 • 發布於 1天前

社會中心/張予柔報導
高雄市一間知名百貨商場日前深夜發生一起令人震驚的不當行為事件,一名年僅18歲的康姓男大生,竟在搭乘電梯時對女顧客伸出狼爪,不僅公然裸露生殖器,還涉嫌拍下犯行畫面,當場被被害人家屬制止並報警處理。案件曝光後引發社會譁然,法院近日也對此案作出判決。

高雄百貨電梯驚見18歲男子裸露並騷擾女顧客,女生當場察覺異狀並向父親求助。(資料照/民視新聞網)

判決書指出,事件發生在2025年7月26日凌晨0時25分左右,康姓男子當時前往高雄市某知名百貨公司,趁深夜人潮較少之際進入電梯。他在電梯內脫下褲子裸露生殖器,並刻意以衣物遮掩,接著貼近另一名女顧客,以生殖器碰觸對方臀部,同時還拿出手機拍攝整個過程。女生在電梯內隨即察覺異狀,感到極度不適與驚恐,立刻向同行的父親求助。

被害女生父親當場制止康男,並立即報警,康男事後坦承犯行,檢方依公然猥褻罪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示意圖/翻攝畫面)

被害女生父親得知情況後,第一時間在現場制止康男行為,並立即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將人帶回偵辦。康男在警詢及後續偵查過程中坦承犯行,對自己的行為供認不諱,檢方隨後依公然猥褻罪將他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考量康男年僅18歲、為初犯且認罪悔過,認為直接入獄未必有助教化,最終判刑5個月、宣告緩刑3年,並須接受保護管束與心理治療。(圖/翻攝自 Google Maps)

法院審理時指出,康姓男子犯案時年僅18歲,過去並無前科紀錄,屬於初犯,且在案發後坦承犯行,態度尚稱誠懇,顯示仍具悔意。法官認為其智慮程度尚淺,對社會規範的認知並未嚴重偏離,若直接判處入監服刑,恐不利其未來回歸正常生活,未必能達到教化效果。綜合考量後,法院依公然猥褻罪判處康男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3年,緩刑期間須接受保護管束,並依命令前往指定醫療機構完成精神治療或心理輔導等處遇措施,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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