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恐怖男無視保護令狂刺57刀!國民法官痛批「未真切悔悟」 怒判無期徒刑

鏡報

更新於 07月24日08:48 • 發布於 07月24日07:33 • 鏡報 馮茵
劉柏葳遭判無期徒刑,態度木然沒有任何反應。馮茵攝

劉柏葳不滿谷姓前女友無意復合,前往她工作地點的地下停車場埋伏,見到谷女後持刀猛砍57刀,全案由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庭審理,法院認為,劉男雖坦承犯行,但未真切面對錯誤,另斟酌他犯案到現在未獲得原諒,也沒有賠償,故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判決指出,劉柏葳與谷女2025年交往同居,同年5月感情生變,劉男懷疑谷女不忠,憤而甩巴掌並毀損谷女的衣物、精品,兩人因此分手,谷女於5月15日聲請保護令,保護令裁定於7月29日送達給劉柏葳,隔日(30日)由警方電話告知保護令內容。

收到保護令的劉柏葳大受刺激,30日晚間8時1分許租用小客車,駕駛到谷女上班的地下停車場等候,谷女出現後,劉柏葳取出隨身彈簧刀接連朝她的頸、腹、背部等身體多處刺入,造成谷女受有57處銳器傷而當場失去意識,劉柏葳將谷女拖入停車場樓梯間棄置後,繳交停車費並駕車離開停車場。

路人目睹谷女遭劉柏葳拖行過程而報警,但谷女送醫後仍因頭頸部、胸腹、四肢及背部多處銳器傷,導致左頸動靜脈破裂及多處臟器穿刺傷,最終大量出血而於當晚9時42分許死亡。

國民法官批:手段殘忍、守法意識薄弱

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審酌,劉男下手行兇力道非輕,手段殘忍,讓被害人在過程中遭受相當大的痛苦,對被害人家屬及全體社會形成永難彌平的憾事,且是在法院核發保護令後為此殺人犯行,更顯遵法意識薄弱,故劉男犯罪情節嚴重。

未真切面對錯誤 判無期徒刑

國民法官法庭審酌劉男雖於案發後坦承犯行,但未真切面對錯誤,對於犯罪細節多為選擇性記憶陳述;又劉男的成長經驗、人格特質,無法排除未來面對衝突時使用暴力的傾向,以及依他的年紀、家庭支持等因素,存在社會復歸的風險因子;另斟酌劉男未賠償、也未獲得被害人家屬原諒,故量處無期徒刑及宣告褫奪公權終身。

加入《鏡報》官方帳號,新聞跟著走

更多鏡報報導

警界女神翻車/正妹偵查佐「法文系畢業」曾任總經理秘書 粉專停更7年仍有千人追蹤
獨家/應曉薇女兒控遭網暴罹憂鬱症 一口氣怒告16網友重傷害!結果出爐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周氏蝦捲安平老店遭潑灑一袋蟑螂 警鎖定犯案男子

中央通訊社
02

高雄青年夜市竄火!學生路過急報案 攤主謝英雄:糖葫蘆永久5折

ETtoday新聞雲
03

中共傻眼了!台灣「外交大突破」成功重返1國際峰會 川普政府霸氣相挺

民視新聞網
04

趙建銘婚內黑幕/趙建銘遭爆「順母意」娶陳幸妤! 弟嗆:已經娶一個光采的媳婦,不必再娶一個

鏡週刊
05

竹山22歲男遭擄凌虐死亡 已有3涉案犯嫌到案

自由電子報
06

影音/「不准妳再去找朋友」!夫當街亮刀阻妻 警搜出喪屍煙彈

TVBS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