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位於新北市萬里的老家遭爆是違建,民進黨昨天(5日)大動作澄清為錯誤訊息,但今天(6日)卻遭新北市政府打臉,並認定其為違建。而《上報》也獨家取得賴清德老家的資料,發現該處建築雖然有門牌,但建物無登記、也沒有稅籍證明,且建築執照系統和地政門牌系統皆查無資料,也沒有合法房屋認定。
資料顯示,賴清德的老家雖有門牌,但位於為「山坡水土保育區的礦業用地」上,依法不可申請做為住宅使用,也不會發建照,且該處都是都市計畫之外的土地,已經違反《區域計畫法》。
根據土地的地籍資料顯示,該筆土地面積為755平方公尺,並未登記有地上建物,今年1月公告的土地現值為1平方公尺1600元。
土地謄本顯示,該筆土地面積755平方公尺。(翻攝畫面)
資料也顯示,賴清德老家目前的狀況,並非民國70年以前的既有建物,而是經過大幅度的改建和增建;此外,據了解目前該筆土地是登記在賴清德的兒子賴廷與名下,經查詢建物並沒有登記,也查無稅籍證明,查詢建築執照系統及地政門牌系統都查無資料。
有房仲分析,建物若無建照,其價值便會算進土地裡,在贈與土地時,恐有額外的土地增值稅需要負擔。而據資料顯示,該筆土地是賴清德在2011年贈與兒子賴廷與,是否有土地增值稅的問題仍待釐清。
從空照圖比對,該建築1993年時還未建設、到了2003年就已建設完成。(翻攝畫面)
新北市政府表示,經查該土地確實屬於礦業用地,因此須由經濟部礦業局認定住家使用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地政局後續將請礦業局共同前往會勘;此外,經查該門牌建物無使用執照、建物登記及稅籍證明等合法證明資料,復經工務局現場勘查並比對空照圖,應屬2009年6月25日前之違建。
新北市政府也補充,由於該地區從1981年2月15日發布實施北部區域計畫後,才開始實施建築管理,如果建物所有人能提出相關佐證資料,證明該建物在1981年2月15日已經存在的事實,就可以依「新北市政府核發合法房屋證明處理要點」提出申請,認定為合法房屋。
對此,民進黨發言人張志豪仍堅持是錯誤的假訊息,該間房屋並非為賴清德所有,後續會全力配合新北市府及相關單位認定來處理。張志豪也強調,賴主席的父親是礦工,該間屋齡超過60年的房子就在礦坑附近,是賴清德出生前就存在。
張志豪表示,依據新北市政府2011年06月2日頒訂的「新北市政府核發合法房屋證明處理要點」第2點規定,所稱合法房屋係指於當地實施建築管理日期前已存在,且無擅自新建、修建、改建或興闢公共設施拆除剩餘建築基地內建築物改建增建行為之舊有建築物,而賴清德的老家因為已有多處漏水等問題,所以在2003年前後由賴母進行翻修,很清楚是在頒布要點前進行翻修。
出稿時間:13:24
更新時間:16:40
留言 149
RP-S
有拆掉再報導吧!
應該是不敢拆的啦,
要不然旁邊一整排,白白住了一輩子的也要合併一起拆啊
2023年09月15日08:20
RP-S
就繼續耗在那裏等當了總統就合法啦!
2023年09月15日08:18
Puppy Chi
看到這麼樸素的老家,
我就想起三級貧戶陳水扁!
阿德加油,你不會輸給阿扁的
2023年09月07日06:21
坤仔
現在不一樣了⋯⋯
2023年09月07日04:56
Jacqualine Kuo here💌
這篇有違反個資法吧?!
2023年09月07日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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