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提停砍公務人員年金釋憲 翁曉玲:下週已排專題報告
立法院會日前三讀通過停砍公教人員年金,行政院長卓榮泰宣布副署後聲請釋憲。考試院也表示,院會同意向憲法法庭遞狀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今(9)日直言,考試院1月12日將來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就「公教警消退休金改革法案之具體執行措施」進行專題報告,讓大家來看看賴政府是把公教人員當成是心頭最軟的那一塊,還是放在腳下踩,極盡刻薄之能事。
立法院114年12月12日三讀「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37條、第38條及第67條等條文。考試院昨日指稱,院會同意向憲法法庭遞狀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該法案將使退撫基金提前用罄,破壞退撫基金永續經營,違背代際正義與公益原則,亦使考試院難以順遂推行憲定職掌,因此決議,依憲訴法第47條及第43條規定提出釋憲及暫時處分的聲請。
考試院宣告,在憲法法庭作出判決前,考試院將秉於憲法職權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後續處理。對此,翁曉玲指出,考試院1月12日來立院司委會專報「公教警消退休金改革法案之具體執行措施」。不出所料,考試院與行政院沆瀣一氣,已於昨日對「公教退休金停砍法案」聲請釋憲和暫時處分。考試院、銓敘部想以拖待變,不速發新的退休金審定函,說要半年後才會發送。
翁曉玲續指,故這段時間將持續扣減退休金,而且銓敘部還故意曲解法律內容,不打算退還多扣的2年退休金差額。以月領4萬元退休金的公教人員來說,民國113年和114年當年度各被扣減1.5%退休金,累計2年多繳的退休金約是1萬4400元左右。這筆錢,本屬退休公教人員所有,政府不應私吞、佔為己有,銓敘部應依法退還。
翁曉玲表示,已於12日上午安排考試院、銓敘部、教育部、內政部、人事總處等單位,就「公教警消退休金改革法案之具體執行措施」來立院司委會進行專案報告,請他們向所有公教人員說清楚他們接下來的處理方式和聲請釋憲的理由,讓大家來看看賴政府是把公教人員當成是心頭最軟的那一塊,還是放在腳下踩,極盡刻薄之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