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團車手扮假幣商 彰化母子被騙130萬元
虛擬貨幣投資風潮正熱,但也成為詐團行騙工具,彰化縣一對母子被害人在YOUTUBE網路平台看到詐團刊登投資課程,加入line後被騙買泰達幣共新台幣130萬元,詐團邱姓面交車手還辯稱他是幣商,遭法官打臉,除判刑2年2月外,還需賠償110萬元,提供帳戶的鐘男需賠20萬元。
判決書指出,邱男2023年加入詐騙集團,擔任收款的假幣商工作。彰化縣一被害人婦人2023年5月間在YOUTUBE網路平台看到投資課程訊息相當心動,即告訴其子,母子倆即加入line群,line群中一名暱稱「Hilary」成員對母子說「透過「YDZJ」網路平台買賣股票可獲得比較好的利潤,須下載「YDZJ」APP註冊帳號,並匯款至指定帳戶或購買泰達幣匯入指定的虛擬貨幣錢包辦理入金。
母子即依詐團指示在2023年5到7月間分3次共將110萬交給詐團邱姓車手,並當場將買入的泰達幣轉進詐團提供給被害母子的電子錢包,以取信二人,但詐團隨即又將泰達幣轉出,直到被害母子發現受騙後報警,配合警方對詐團表示還要再買210萬元泰達幣,邱男前來交款時才落網。
但邱男還振振有詞辯稱他是真正虛擬貨幣幣商,是被害人找他交易,他也確實將泰達幣打入被害人錢包。
但法官依據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處金融情報中心製作幣流報告發現被害人收受泰達幣的電子錢包,從頭到尾都是由詐欺集團掌控,被害人完全無法掌握,詐團把泰達幣短暫回水到錢包後再轉出,被害人根本也收不到。
且詐團要被害人交易的泰達幣市場波動甚微,通常幾不具短期套利空間,且邱男自北部搭車到彰化與被害人面交現金,還需支出交通費,更在交易進行前才取得泰達幣進行交易,並沒有獲利空間,根本是佯裝成幣商的詐團車手。
彰化地方法院除了依共同詐欺取財罪,將邱男判處2年2月,被害人也求償所損失的110萬元,另被害人也曾匯款給詐團20萬元買泰達幣,對於提供自己帳戶給詐團使用的鐘男也求償20萬元,法官判邱男需賠110萬元,鐘男需賠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