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開假罰單圖利738萬!「警界楷模」裝病喊智商51 法官一句話打臉
曾因協助民眾尋回百萬鉅款、獲頒「警界楷模」的高雄市警局仁武分局陳姓員警,卻涉嫌與租賃業者、代辦業者勾結,利用開立不實交通罰單的方式,協助遭吊扣車牌的車輛提前完成吊銷程序,讓車主得以重新驗車、領牌上路。陳男一審依11個圖利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2月,他上訴時自稱因執勤遭追撞罹患思覺失調症、智商僅51,盼獲減刑並緩刑,但高雄高分院認定其刻意誇大病況、誤導智力測驗結果,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全案起於2023年6月,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偵辦9名員警涉嫌勾結代辦業者,替遭吊扣牌照的車主開立假罰單,讓車主得以提前重新領牌上路。高雄市警局清查後,發現仁武分局陳姓員警也涉入相同手法,因此報請檢方偵辦。
檢、廉調查發現,陳男與代辦、租賃業者熟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明白車主雖因超速等危險駕駛行為遭吊扣牌照,但實務上「吊銷」牌照的處罰效果重於「吊扣」,只要警方再針對車輛開立「吊扣牌照期間行駛」或「已領有號牌而未懸掛或不依指定位置懸掛」等罰單,原本的吊扣處分便無法繼續執行,車主只要完成驗車,即可重新申請牌照,提前恢復上路。
法院認定,陳男自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間,與林姓、李姓等業者勾串,由業者先將遭吊扣牌照的車輛停放於指定地點,再由陳男利用巡邏勤務前往開立不實罰單,且未依規定禁止違規人繼續行駛,也未將違規車輛移置保管,而是任由車主或代辦業者直接將車輛駛離。業者再持罰單至監理站辦理吊銷牌照程序,待繳清罰鍰後立即重新領牌,使原本應停駛的車輛提前「復活」。
檢方查出,陳男利用此手法協助14名車主提前換發新牌照,除讓違規車輛得以重新上路外,每輛車還免除1000元移置保管費,圖利業者達711萬元;另有代辦業者以相同模式替遭吊扣牌照車主辦理復牌,每件收費約1萬至2萬餘元,陳男半年內又協助9名代辦業者獲利約27萬元,合計業者獲利達738萬元。
一審依11次圖利罪判處陳男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2月。陳男不服提起上訴,主張自己過去執勤時曾遭追撞受傷,目前罹患思覺失調症,智力測驗僅51分,且全案並未收受任何報酬,請求依《刑法》第59條減刑,並宣告緩刑。
不過,高雄高分院調查醫院鑑定報告後發現,陳男接受智力測驗時,對測驗題目的理解能力與平時與他人互動表現明顯不符,甚至多數題目未經思考便直接回答「不知道」,測驗配合度偏低,認定其有刻意誇大自身缺損、誤導檢測結果的情形。
法院也調查陳男過往從警表現,他的長官證稱,陳男雖然工作較散漫,但具備足夠專業知識,對法律規定、開單時機及警察應遵守的品操規範都「心知肚明」,並無不能勝任警職情形。他過去還曾因「火速找回百萬失主」、「協助走失老翁返家」等案件獲得嘉獎,顯見認知及執勤能力並無異常。
合議庭認為,一審認事用法並無違誤,量刑亦屬適當,且陳男11罪法定總刑期高達15年2月,一審定應執行4年2月已屬大幅折減,也不符宣告緩刑要件,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