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江國慶冤死案 前國防部長陳肇敏等判賠5957萬定讞

TVBS

更新於 2019年02月15日10:50 • 發布於 2019年02月15日10:26 • TVBS新聞
圖/TVBS資料畫面

空軍士兵江國慶20年前遭控姦殺5歲女童槍決冤死,國防部2011年國賠1億多元,轉向時任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等人提告求償。法院1、2審判陳肇敏等人有違法取供情事,且與此案有因果關係,判須賠償5957萬給國防部,僅其中一名黃姓軍官無責免賠。今(15日)最高法院駁回陳男等人上訴,全案定讞。

1996年9月12日,空軍作戰司令部營區發生謝姓女童姦殺案,當時在該營區服役的江國慶未通過測謊,經過空總政四處反情報總隊偵辦後寫下自白認罪,隔年被北部地方軍事法院依強姦殺人罪判處死刑,同年8月執行槍決。

江國慶行刑前寫下遺書,堅稱自己是遭到刑求誣賴,北部地方軍事法院2011年9月再審改判無罪,並判國防部支付江家1億多元國賠後,2012年提告要求時任空軍作戰司令部司令的前國防部長陳肇敏與其他5名參與偵訊的軍官,應賠償共8844萬元。

1、2審法官認為,陳肇敏為專案主持人、反情報總隊中校參謀官柯仲慶建議將江關禁閉,並令下屬疲勞訪談到江自白,因此2人各判賠1474萬餘元;軍法室主任曹嘉生、保防官柯祖耀各賠859萬元,保防官李植仁因提告前過世,由李2名子女全額賠償1289萬餘元確定。

陳肇敏、柯仲慶、曹嘉生、何祖耀4人不服提出上訴,2審前年8月遭高院駁回,案件再上訴,今遭最高法院駁回,判處4人應賠償4667萬餘元,加上李植仁子女未提出上訴的,共賠償5957萬餘元。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川普稱將和賴清德談話:解決台灣問題!白宮官員回應了

民視新聞網
02

嗆「不認同黨霸凌文化」 楊寶楨退黨、宣布獨立選台中市議員

新頭殼
03

台9線台東大武段嚴重車禍 夫妻機車雙載撞工程車雙亡

鏡報
04

川普證實將與賴清德通話 外交部回應了

民視新聞網
05

白天才登記結婚…新娘晚上「滾床水電工小王」!一路陪睡到隔年 綠帽夫崩潰

鏡報
06

黃國昌爆脫黨參選?陳智菡驚回「要退黨嗎」本人鬆口了 許甫嚇:最大條

民視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118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