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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男掌摑7旬罷團志工、踢飛連署書 遭判3月褫奪公權1年

鏡新聞

更新於 2天前 • 發布於 2天前 • 鏡新聞
罷團志工在街頭遭男子掌摑、辱罵。(翻攝自「罷洪!!刻不容楷」Threads)

新北市林口區去年4月發生一起暴力干擾罷免連署事件。一名楊姓男子因不滿志工宣傳罷免國民黨立委洪孟楷,竟對現場3名女性志工貼身拍攝並辱罵「共諜」,甚至動手毆打一名7旬志工導致其受傷。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妨害他人為罷免案連署罪,判處楊男有期徒刑3個月,並褫奪公權1年。

根據判決書指出,去年4月17日,罷免團體於林口某超市前進行二階連署,楊男路過時心生不滿,竟持手機近距離逼視拍攝志工臉部,並惡語辱罵「笨蛋、共諜」。楊男不僅徒手攻擊7旬曾姓志工造成其背部挫傷,甚至在現場踐踏、踢飛散落一地的連署書,卻在偵訊時一度企圖辯稱「雖然有揮拳,但對方有躲開,沒打到」,但在檢方勘驗監視器及錄影畫面等鐵證後,隨即拆穿其謊言,認定其行為確實涉及辱罵與肢體暴力。

罷免團體事後於社群平台發文揭露,這場正義得來不易,當時遭襲擊的7旬大姐竟還被楊男「惡人先告狀」控告傷害與妨害自由,被迫提出反告自保。直到檢方調查終結,確認志工大姐獲不起訴處分,並正式起訴楊男,才讓真相大白,罷團強調:「真正撕裂社會的是暴力對待不同意見的人,正義絕對不會缺席。」

新北地院法官在判決中指出,楊男具備一定社會歷練,理應尊重與溝通不同政治理念,卻以言語辱罵、暴力傷害等手段妨害他人行使罷免權,嚴重影響選舉罷免制度,戕害民主政治發展。審酌楊男事後雖坦承犯行,但至今仍未積極與受害志工達成和解、賠償或尋求原諒,法官最終判處其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裁定褫奪公權1年,使其暫時失去行使公民選舉與被選舉權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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