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案吞2.8億判3年半!蔡正元北檢報到 入監前捲褲管秀電子腳鐐
首次上稿:10:23更新時間:11:37(新增蔡正元受訪內容)
〔記者劉詠韻/台北報導〕前國民黨立委蔡正元涉入「三中案」,被控侵吞阿波羅公司資產約2.8億元,全案歷經一、二審,依業務侵占罪判處3年6月有期徒刑,成為三中案唯一有罪。今上午,他在網紅館長及支持者陪同下至台北地檢署執行科報到,入監前當眾捲起褲管,展示腳踝上的電子監控設備,強調自己從未想過逃亡,現場支持者見後,隨即高喊「清清白白!」
蔡正元神情平靜面對媒體詢問是否感到委屈?他回應,自己對判決結果仍感不服,並強調從未有逃亡念頭。隨後,蔡正元在支持者與主持人的鼓動下,突然俯身捲起褲管,向鏡頭展示腳踝上的電子監控設備:「大家看清楚,這就是電子腳鐐!我蔡正元這輩子從來沒有想過要逃亡,我天天準時報到,這證明了我的坦蕩。」眾多支持者見狀,紛紛高喊「清清白白」、「蔡委員加油」、「司法不公」。
蔡正元說,外界在報導其所涉業務侵占案時,應釐清對象是阿波羅公司,且該公司為他個人所有,沒有其他股東,也未向銀行貸款,資金多為親友間調度與個人投資,「我這案子跟中影股權交易無關,我這案子和三中案無關。」
蔡正元表示,檢方當初聲請羈押時,指控他侵占中影資金,但最終並未查獲相關事證,包括立法院助理費等事項也查無不法,「只查到我動用、侵占自己公司的錢」,若如此也能構成犯罪,等同鼓勵檢察官把台灣所有企業負責人都抓起來。
蔡並稱,今天判決確定,他尊重的不是法官、檢察官,「因為檢察官一路都要我咬馬英九」。他認為,中影交易價格是由自己提出,當時也只有他一人願意接手,「馬英九怎麼可能賤賣黨產、賤賣中影給我?」
本案源於2003年政府推動「黨政軍退出媒體」政策,引發外界質疑三中交易涉賤賣黨產,北檢重啟偵辦並起訴前總統馬英九等6人。歷經多年審理,一、二審均判馬英九等人無罪,僅蔡正元因涉業務侵占罪及違反商業會計法,判處3年6月徒刑定讞,並沒收犯罪所得2億3919萬元,另對其妻洪菱霙名下4113萬元宣告沒收。
蔡正元今在檢察官完成身分確認程序後,由法警戒護搭乘囚車解送至台北監獄執行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