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雜物害勇消命》桃園住宅囤積條例3月上路 新北仍在擬草案
〔記者黃政嘉/新北報導〕基隆市安樂區「台北生活家」社區,今年1月深夜發生奪命惡火,仁愛消防分隊小隊長詹能傑為救人殉職,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彭佳芸今在議會質詢提到,此案起因於住宅內大量囤積雜物,《桃園市住宅囤積行為處理自治條例草案》3月已上路,新北是否有相關法規?新北市環保局長程大維回應,目前新北針對囤積處理有訂原則,公安小組各局處與區公所協力處置,但怎麼提供較嚴謹的法令規範、訂定相關自治條例,目前正跟各局處討論可行方式。
彭佳芸在議會質詢提到,此案起因於住宅內大量囤積雜物,導致火場動線受阻、救援困難,她強調,居家囤積問題已非單純生活習慣,而是潛在的公共安全風險,她認為應建立跨局處聯合稽查與清除SOP,由社會、衛生、環保與消防單位共同處理高風險個案,以公權力排除不定時風險,而非將風險留給第一線消防人員承擔。
她說,外縣市已完成屋內囤積物管理自治條例並上路,像桃園3月已上路,拒不清理的囤積戶最高可罰3000元,得連續罰,新北市有沒有相關法規規定?或朝這方向做?
程大維回應,目前新北市針對囤積處理有訂一個原則,透過公安小組以及各局處,包括區公所協力處置,關鍵在屋內屬於民眾財產,怎麼提供較嚴謹的法令規範,訂定相關自治條例,目前正跟各局處討論可行方式。
彭佳芸表示,新北仍停留在草案研擬階段,且加入非道路廢棄車輛以及營業場所自主維護等等,增加法案困難度,她呼籲市府應加快推動腳步,或將有立即危險性的屋內囤積比照外縣市先行通過管理草案送議會審議;市府也應重新檢討消防裝備配置,包括共生面罩是否足額配發,以及遙控動力救生圈等科技救災設備的採購與配置進度,透過科技降低消防人員執勤風險,市府應從制度與裝備兩面同步強化,不能再讓消防員用生命補制度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