翡翠水庫發電每年浪費5億噸水? 台電:無一滴水浪費
台北翡翠水庫管理局與台電為了水力發電加收耗水費陷入僵局。經濟部長龔明鑫今天(22日)在立法院指出,耗水費是針對用水大戶開徵,且屬於中央權責,翡管局要加收耗水費於法不符。另外,對於監察院曾在2024年糾正翡翠水庫每年約5億噸水在放水發電後即流向大海,龔明鑫及台電董事長曾文生都強調水力發電4小時用水僅115萬噸,且沒有一滴水浪費。
台電近年幾度緊急申請延長翡翠電廠水力發電時數,台北翡翠水庫管理局於2025年10月將契約書函送台電,希望明定未來若再申請延長發電時數,用水每立方公尺將向台電收取新台幣3元補償費。不過,台電認為放水發電是依照水庫供水需求決定,不會強迫延長發電,且近3年來台電支付電費超過新台幣10億元,單價也有所提升,並非無償發電,若納入耗水費,換算等同每度電要加收12.5元,並不合理。
雙方僵局未解,翡管局已宣布未來不再支援發電。此事也成為立法院經委會22日朝野立委質詢的熱點。
經濟部長龔明鑫答詢時指出,耗水費是依據水利法,針對每日用水300噸的用水大戶開徵,目的是希望節水,且是由中央開徵,因此從法理面來看,翡管局開收耗水費不符水利法的精神。
水利署長林元鵬說明,水資源是國家所有,翡翠水庫目前蓄水率高達9成以上,做水力發電是兼顧防洪、下游用水、調控水位等需求。
針對翡管局援引監察院2024年的糾正案,稱翡翠水庫每年有約5億水在放水發電後即流向大海。龔明鑫及台電董事長曾文生皆喊冤,表示水力發電4小時約用水115萬噸,且是透過水位高低差發電,放下的水也沒有一滴浪費。曾文生說:『(原音)水留下來下游的集水站、取水廠他會去用到這些水,中間水沒有損耗,如果說有多發電,我們也都是徵得水庫的管理局同意才會發這些電,因為他水可以下游還收起來用。因為翡翠的水源非常大,監察院調查狀況是說它的水源有很多的水量應該有更多的妥善運用,但是我發電影響的量非常少,最近這段時間他(翡管局)自己提到說我們是115萬噸(水力發電用水),但是被檢討的是5億噸,完全不同量級的事情。』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指出,既然水力發電用水量少且沒有一滴水浪費,他質疑台北市政府是轉移糾正案的焦點。
民進黨立委賴瑞隆則批評北市府「得了便宜還賣乖」,並強調如果要加收耗水費,也應將其他縣市發電送入北市使用的成本詳細計算,做「差別電價」收費。最後,他要求經濟部、台電於2個月內提交「差別電價」評估報告。(編輯:宋皖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