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府要求滅火器裝保護盒「防自爆」 里長怨成本暴增4倍吃不消
〔記者李容萍/桃園報導〕近年來,全國各地多次發生公共滅火器(尤其是設置於鄰里的戶外型)自爆事件,造成環境污染甚至民眾受傷。桃園市政府為避免再出意外,要求在滅火器外加裝保護盒,結果導致滅火器設置成本暴增近4倍,多位議員今(27)日在議會12區公所工作報告質詢提到,各地里基層大喊負擔沉重、根本吃不消。
民政局區政行政科長曾國偉對此回應,近年桃園發生多起公共滅火器鏽蝕自爆事件,楊梅區曾發生過至少5次;為強化管理與維護,民政局去年12月10日修訂「桃園市各區里(鄰)巷道滅火器維護及管理注意事項」,戶外無遮蔽處加裝保護盒是基於安全考量,盼降低瓶身遭鏽蝕的風險。
議員楊朝偉今在議會質詢時指出,過去1支滅火器只要700元,現在加上保護盒後增至3400元,導致設置數量大幅減少,以前1個里設置300支只需20多萬元,現在要上百萬元,經費過於龐大,且滅火器裝在箱子裡,何時過期、東西是否還在都難以掌握,管理問題重重。
議員張曉昀也說,滅火器外加裝保護盒,雖然保護效果較好,但成本實在太昂貴,許多里長反映成本過高;不少鄰里的滅火器這幾天就要到期,要求市府盡速公布作業流程與滅火器放置位置的辦法。
針對基層反映成本過高,曾國偉表示,若滅火器周圍有適當遮蔽,會思考是否能有變通的保存條件,將可放寬作法;目前全市滅火器設置總量約11萬餘支,配合新修訂的注意事項,各區公所正依規定辦理盤點、規劃及採購,預計5月中旬完成相關程序,再依實際盤點結果掌握整體汰換數量。
至於經費來源,滅火器新購部分由議員補助款辦理購置,換粉則由里基層工作經費支應。另各里辦公處應落實年度抽查,確認外觀完好及壓力錶指針處於正常範圍,並視使用年限與實際狀況,辦理換粉、汰換或報廢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