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基隆議員張秉鈞判刑確定解職 無需補選
〔記者盧賢秀/新北報導〕民進黨籍基隆市議員張秉鈞與父親、前市議員張錦煌,被控詐領助理費,張秉鈞被判1年11月、張錦煌2年徒刑,父子皆緩刑5年、褫奪公權4年;張秉鈞上訴三審,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確定。張秉鈞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即日起解除市議員職務,基隆市議會民進黨市議員少1席。基隆市議會表示,在收到內政部的正式公文後,才會宣布議員解職。
張秉鈞表示,他尚未接到判決書,待收到判決書後再做回應。
張秉鈞今天判刑確定,褫奪公權自判決確定日起生效,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張秉鈞即日起即解除市議員職務。基隆市議會表示,法院在案件定讞後,會發文給內政部,議會在收到內政部正式函文後,宣布議員解職。
依地方制度法81條規定,市議員等民意代表辭職、去職或死亡,其缺額達總名額十分之三以上或同一選舉區缺額達二分之一以上時,就應補選。但若剩餘任期不足2年,且缺額未達總名額二分之一時,不再補選。
張秉鈞的選區中山區議員有4席,缺額未過半且議員任期已過半,不需補選。另外,選舉罷免法120條規定,經法院判決當選無效確定,由落選頭遞補,張秉鈞非當選無效,沒有遞補的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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