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北市黨部涉偽造連署押2放2 張雅屏質疑:讓被押者不平配合檢方引導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台北地方法院今晨裁定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等2名黨務人士無保請回,另2名幹部羈押禁見,過去擔任屏東縣黨部主委期間因為輔選涉入誹謗案而入獄的前國民黨副秘書長張雅屏今在臉書發文指控,「押人取供,院檢一家」,「放2個押2個」,目的是讓被押者心生不平,更可能願意配合檢方引導做出不利證詞。
張雅屏並稱,他是根據個人經驗,提供上想法給各方需要的人參考。
張雅屏指出,地檢署和地方法院基本上是一家人,因為法官要辦案子得靠檢察官,反過來說檢察官餵給法官什麼,法官就吃甚麼,因此多數法官會配合檢察官,尤其是羈押庭時承辦檢察官全體出席,就是要法官配合羈押,「而聲押4個人,放2個押2個,其實目的是讓被押的人心生不平,更可能願意配合檢察官的引導給出不利的證詞。」
張雅屏還說,當被羈押的人,被檢察官引導問題,甚至被告知只要往上發展,就會幫忙向法官說情,以犯後態度良好減刑,甚至緩起訴。
他並援引當年自己的個案為例表示,檢方先羈押一位無關的屏東縣黨部同仁,引導證詞模糊的連結到他,之後這位同仁就無罪,檢察官也對他引導問話,想向上往黨中央秘書長、黨主席發展,當他告知檢方自己即可決定文宣內容與發放與否,檢察官還當庭訓斥他犯後態度惡劣,以誹謗為基礎本刑5年以下意圖使人不當選的罪名,將他求處3年10個月重刑,後法院判刑2年10個月,褫奪公權5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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