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夫妻離婚!法官「寫信安慰孩子」:不是你的問題 全文曝光...太暖了

太報

更新於 10月11日03:59 • 發布於 10月11日03:59 • 即時中心
寫信讀信示意圖。取自Pexels

夫妻離婚!法官寫信告訴他們年幼的女兒「不是你的問題!」高雄地院少年及家事法院民事判決,一對夫妻因生活上的摩擦決定離婚,雙方條件談不攏、對簿公堂,特別的是,法官特地為這對夫妻的未成年女兒寫一封信,溫柔的語氣告訴她:「爸爸媽媽離婚,真的不是妳的錯。」千字內容感動人。

法官告訴這對夫妻的未成年女兒,爸爸、媽媽沒辦法繼續當夫妻,不是女童跟女童哥哥造成的,也不是指「媽媽對」、「爸爸錯」,考慮到女童的意願等因素,讓媽媽擔任照顧女童的責任,但爸爸希望能跟女童的相處時間能多一些,就像到現在都聽不懂「BABY MONST-ER」或「i-dle」到底在唱什麼一樣,「如果妳願意,可以用這一天跟爸爸分享妳喜歡的事情」,見面時間每週至少1天

書信全文:

一、妳好,我是在今年7、8月在楠梓的法院跟妳說過話的法官叔叔。現在看完了能找的全部資料後,我做了決定,也依照妳當時希望的,為了怕你沒辦法完全看懂給大人看的判決,所以這裡提供一個簡單的版本。

二、首先關於妳的爸爸、媽媽的婚姻部份,我的決定是認為他們沒有辦法繼續當夫妻。因為這不是你跟哥哥造成的,而是爸爸媽媽他們之間的事情,所以這邊只簡單說明一下:

㈠這個決定不是指「媽媽對」、「爸爸錯」,而只是在他們各自希望「不要/要繼續當夫妻」的結果中間,按照法律的規定,做出「他們無法繼續婚姻」的決定。

㈡「在我看到的」資料裡面,妳的爸爸跟媽媽都很用心的,各自用自己的方式來照顧妳,但因為他們已經分開住了很久,再加上他們對於妳跟哥哥的照顧、教導方面、處理情緒的方式、彼此相處的方式上面,都有很大的差別,所以我認為「他們之間,已經無法再繼續這段婚姻」,但也就只是「他們的婚姻沒辦法繼續」這樣而已,而不是我認為「誰對了,誰錯了」。

三、而因為我認為他們無法繼續一起住、一起生活,在妳未來要跟誰一起住、法律上的事情由誰決定這件事情上,我考慮到妳的意願,跟爸爸媽媽各自給我的資料,最後決定是讓媽媽擔任照顧妳的責任,法律上的事情,有些由媽媽決定(像住哪裡、在哪裡唸書、保險、健保、護照、開戶、補助),但其他事情,還是保留給爸爸媽媽一起決定。

四、再來是妳最在意的見面方式的部份。其實我考慮了很久,要不要寫的很仔細,因為妳已經跟我說過希望彈性一點,也很仔細的用生活上的例子,跟我說妳為何希望如此的原因,但因為爸爸也跟我說,他希望能跟妳的相處時間能多一些,久一些,另外之前我也請了一些人(他們是「社工、家事調查官」)給我意見,在考慮了這些之後,簡單可以歸納成:

㈠妳可以自己跟爸爸討論,只要妳們的意見能夠一樣,就按照妳們想要的見面方式,不用管我下面寫的內容,我寫的只是讓妳跟爸爸參考而已。

㈡妳跟我說的說得很清楚,妳喜歡的、妳不喜歡的,跟妳的理由,但你的爸爸雖然真的很努力了,但可能還是無法完全理解妳所喜歡、需要的,就跟我到現在都聽不懂「BABY MONST-ER」或「i-dle」到底在唱什麼一樣。所以,最後決定讓妳跟爸爸的見面時間每週至少1天,如果妳願意,可以用這一天跟爸爸分享妳喜歡的事情;如果爸爸能夠提出一些妳也有興趣的事情,比如去花蓮找哥哥一起玩,那妳也可以跟爸爸提出延長一起出去的時間,但如果真的沒有興趣,至少讓爸爸每個禮拜有一天的時間,聽妳分享喜歡的事情,或是可以看看爸爸跟你一起做的事情,有沒有可能成為妳之後的興趣。

㈢寒暑假,則依據你們今年暑假的經驗,各排了7、14天的見面時間,是因為除了週末的見面時間之外,考慮到你們寒暑假可能會出國去玩,所以比今年暑假的時間,再多了一點(當然,如果妳跟爸爸有再跟其他妳喜歡的家人一起出去,或其他任何理由,願意額外多一些跟爸爸見面的時間,這絕對都是沒有問題的)。

㈣最後,隨著妳逐漸長大,我認為應該要更尊重妳對時間的規劃跟想像,也提醒妳的爸爸媽媽,想要妳願意花時間、跟他們一起相處,最重要、最需要的,應該是妳們之間的愛、妳們之間的關係,不是法官叔叔的判決。所以我認為,在妳升上高中之後,「要不要」跟「什麼時候」跟爸爸見面,這個權利,就應該完全交回妳的手上。

五、最後要說的是,在見面的時候,我有說過,爸爸、媽媽能不能繼續他們的婚姻,誰來照顧妳,這是他們的問題,不是妳的。謝謝妳願意來法院跟我說話,但最後的決定是我作的,如果有任何人因為這個決定不開心,絕對不是你們的問題。

另外,因為這個決定爸爸、媽媽收到之後,他們都還是可以覺得我判錯,覺得不服氣,可以找其他的法官來再做一次決定,所以可能還是要再等一段時間,才會有一個確定的結果。最後,爸媽之間要不要離婚,是他們的事情,妳沒有辦法改變;但如果他們不能繼續一起生活,妳跟誰一起住,誰照顧妳,是妳的事情,妳才是被影響最大的人,如果對於這個決定不開心、不喜歡,依據法律的規定,妳之後還是要求向其他法官表示(當面,或用寫的)妳的意見。最後,再一次謝謝妳願意來法院,告訴我妳的想法。

根據判決,這對夫妻育有1子1女,因教育理念與相處方式差異,從2019年起開始頻繁爭執,曾嘗試家庭諮商,但未能修復關係,最終分居、離婚。親權方面,女童權利義務的行使負擔,由爸爸、媽媽共同負擔,由媽媽擔任主要照顧者。讓人感動的是,承辦法官擔心女童無法讀懂判決書,特地寫了一封信,寬慰夫妻倆的小孩。

發稿時間07:05 更新時間11:59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獨/八旬婦讓癱瘓兒歸西!「送你去媽祖那邊…」 辯護律師揭心碎背景

CTWANT
02

悚!新北板橋台65線半夜「拖吊車燒成大火球」 恐怖畫面曝光了

民視新聞網
03

名校生脫序便溺1/獨家!五月天學弟潛無人女生教室 水壺當尿壺超噁爛

鏡週刊
04

三重人倫悲劇一家三口全亡「狠殺妻兒」凶嫌夫死亡不起訴

民視新聞網
05

長照悲歌!8旬婦悶死癱兒各界喊特赦 總統府發聲了

太報
06

不滿治療沒效果 台中莽男持鐵鎚砸醫院玻璃洩憤遭逮

鏡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