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英足總新規定上路 歧視行為至少處分禁賽10場
霸凌和歧視問題越來越受到重視。英格蘭足球總會最新修訂的規定,被認定涉及歧視行為的球員,將至少面臨10場禁賽的處分。
《英國新聞聯合社》今天指出,過去幾個賽季,針對加重違規的案件,建議的禁賽場次介於6至12場。
所謂加重違規,是指任何涉及明示或暗示他人族裔、膚色、種族、國籍、宗教、性別、生理性別、性別認同、性傾向或身心障礙等歧視性言論或行為的不當行為。
新規定不僅適用於球員,也涵蓋總教練及其他球隊職員。英足總聲明表示:「英足總致力於打造一個沒有歧視的足球環境。儘管近年來已取得顯著進展,但歧視行為仍然是足球運動面臨的一項挑戰。」
「因此,我們必須採取更嚴格的措施來打擊這種令人無法接受的行為。根據更新後的處分指引,監管委員會在這類案件中,將必須處以至少10場比賽的標準禁賽。」
「若案件存在重大加重情節,禁賽場次可能超過10場;反之,若有減輕責任的因素,且當事人在第一時間即坦承違規,則可酌情減輕處分。」
「在這種情況下,最低禁賽場次為6場;而唯一可能低於6場處分的情況,是加重違規僅限於書面內容時。此外,若球員或官員再次犯下加重違規行為,所受處分將比首次違規更加嚴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