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解散統促黨 國安人士舉2國際案例 強調是必然處置
內政部長劉世芳今天(30日)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內政部將向憲法法庭聲請宣告統促黨違憲解散。國安人士表示,政黨違憲解散並非台灣首創,多個民主國家皆曾成功透過司法途徑解散被認定威脅憲政秩序的政黨。
調查局曾於2024年指出,統促黨發言人涉嫌接受中共官方資金挹注,藉擔任嘉雲廣播等電台主持人,為中共對台遂行認知作戰等滲透作為,損及我國家安全,事證明確;2025年,台灣高等法院高雄高分院判決指出,該黨副秘書長溫瓏被珠海市台辦官員及政治部聯絡局官員吸收,返台後依其指示接觸現、退役軍官;且統促黨內幹部具竹聯幫背景者比例極高。
國安人士表示,政黨因暴力犯罪被判決違憲解散並非台灣首創,全球多個民主國家皆曾透過司法途徑解散被認定威脅憲政秩序的政黨,若細看這些被解散政黨的行為,就會發現解散統促黨是必然的處置。
該人士以西班牙的巴塔蘇納黨為例指出,該黨被國際視為巴斯克恐怖組織「埃塔」(ETA)的政治側翼,經常製造治安事件、製造社會恐怖,甚至謀害憲警人員、部隊軍官和政府官員,歷任西班牙政府都將該黨視為重點治安對象,該黨最後經最高法院裁定解散,並於2013年宣布正式終止一切活動。
另外,國安人士指出,南韓的統合進步黨推崇北韓、破壞民主制度,2014年該黨幹部李石基及其黨員試圖襲擊、破壞南韓通信設備和儲油等核心設施,甚至謀劃在戰爭爆發時與北韓合作,對南韓採取武力行動。南韓憲法法院裁定書說明,統合進步黨的真正目的與潛在意圖與北韓對南韓的戰略一致,試圖顛覆南韓現行的自由與民主體制,甚至試圖修改南韓憲法,違反民主國家政黨的基本秩序,因此勒令解散。
該人士分析,各國法院裁定政黨解散的核心依據都是「對國家安全產生危害」以及「破壞民主體制」,而非只是單純的政治立場或言論與政府相左。南韓統合黨一案有秘密集會錄音及具體破壞基礎設施的謀劃證據;西班牙巴塔蘇納案則有長期與恐怖組織資金及人事重疊證據。
該人士表示,統促黨長年破壞台灣民主、法治,協助中共吸收退役軍官、滲透宮廟,危害國家安全,從幹部到幫眾已有多人、多起案件都已宣判定讞,內政部向憲法法庭聲請解散該黨是必須途徑,如此才能讓國人安心。(編輯:張芯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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