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退儲金修法三讀 農民自付改四成省下33萬元
立法院會27日三讀「農民退休儲金條例」修正案,根據三讀條文規範,農退儲金提繳,農民與政府負擔總金額比例,從現行五:五,改為四:六,未來將以每月最低工資乘以提繳比率二倍計算。農業部以最低工資2萬9,500元、報酬率4%試算,若提繳年資30年,新制可少繳約33萬元。
院版提案說明,農民退休儲金條例於2021年1月1日施行,並曾於2022年1月25日修法。依此條例第7條第3項規定,主管機關依農民提繳之農民退休儲金,按月提繳相同金額。農民自行提繳每月最低工資1%至10%,主管機關也按月提繳相同額度,雙方各負擔五成。
農民一路繳納農退儲金至65歲,便可按月從專戶中提領退休金。院版提案表示,為提升農民退休儲金參與意願,鼓勵農民自我儲蓄養老,保障退休生活,並考量職域間退休保障水準之衡平性,農民與主管機關共同提繳總金額不變,而調整農民與主管機關每月提繳金額之比例分擔。
三讀條文明定,此條例主管機關為農業部。農民與主管機關依規定按月共同提繳的總金額,依每月最低工資乘以提繳比率的二倍計算。農民負擔總金額的四成,主管機關負擔總金額的六成。
三讀條文也指,未滿65歲且未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的農民,若是實際從事農業工作的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或是參加勞工保險或國民年金保險的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且無雇主依法為其提撥(繳)職業退休金的被保險人,得依農退儲金條例提繳農民退休儲金。
此外,已領取軍人保險退伍給付,若符合相關規定,首次申請開始提繳農民退休儲金時為50歲以下,未領取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所定退休俸或退伍金,且未領取軍人保險退伍給付以外的其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得依規定提繳農民退休儲金。
農業部統計,符合參加農退儲金資格者約22.3萬人,截至2025年10月底僅11萬人參與、覆蓋率占比49%;若扣除已退休、開始請領月退者,僅9.2萬人參與、占比41%。此次修法後,農業部以最低工資2萬9,500元、報酬率4%試算,若提繳年資30年,新制可少繳約3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