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肇事逃逸首度開庭 黃子佼否認犯行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藝人黃子佼因加入創意私房論壇購買、下載兒少性影像片,收藏2千多部影片,一審判刑8月上訴期間,去年8月,他駕車行經新北市三重區時,與一名騎乘機車的林姓婦人發生擦撞後,離開現場而被告,黃否認肇逃,但與婦人和解,婦人撤告,新北地檢署依肇事逃逸罪嫌起訴黃,過失傷害部分不起訴;新北地院今首度開庭,黃否認犯行,法官諭知將移由審理庭審理。
黃子佼前年12月被判刑8月、上訴高院期間,即去年8月24日7時39分,黃駕車行經新北市三重區行經五谷王南街與五谷王南街46巷口時,為禮讓自46巷口駛出的黃姓騎士而右偏停止,因而與右側林姓婦人的機車發生擦撞,林婦人車倒地,受有臉部擦傷、右前臂擦傷、左手肘擦傷、右膝擦傷等傷害,黃肇事後沒理會婦人自行離開現場。
黃在偵查時否認犯行,辯稱前方機車是出現在他的左前方,他當時視線是往左前方看,不記得有無向右邊看,他沒有發現撞擊或撞擊聲音。
至於黃涉收藏兒少性影像部分,檢方調查,黃子佼2014年2月起成為「創意私房」高級會員,購買、下載2千多部兒少性影像而被訴。黃一審時不認罪,北院認定,被害人有35人,最小者僅10歲,且黃無悔意,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刑8月,檢方和黃均上訴。北檢查出黃另收藏12人共5百多部兒少性影像片,移送高院併案審理,被害人增至47人。
上訴後,黃承認持有兒童或少年性影像片,但否認違反個資法犯行,高院合議庭認定他所為觸犯個資法及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以較重的個資法論處,並審酌黃承認非法持有兒少性影像片,且已與全部37名被害人和解並賠償完畢,37人均同意給予黃緩刑,加上黃之前未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宣告,故判緩刑4年;至於檢方起訴併辦的12名被害者中,有10人身分不明,退由檢察官另行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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