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人權法院大法庭裁決 南非跨性女選手瑟夢雅禁賽案未獲公平審理
(路透史特拉斯堡10日電)歐洲人權法院大法庭今天裁定,擁有2面奧運金牌的南非跨性別田徑女選手瑟夢雅(Caster Semenya)針對其遭禁賽規定向瑞士聯邦法院提出的上訴,並未獲得公平審理。
瑟夢雅正提出上訴,以抗議世界田徑總會(World Athletics)的規定。這項規定要求患有性別發展差異(DSD)的女性運動員透過醫學方式降低睪固酮(testosterone)濃度。
根據現有規定,患有DSD的女性運動員必須透過藥物或手術將睪固酮濃度降至每公升2.5奈米莫耳(nmol/L)以下至少6個月才能參賽。
自2018年以來,瑟夢雅一直無法參加她擅長的800公尺賽事,原因是她拒絕服用降低睪固酮的藥物。
瑟夢雅過去就曾挑戰上述規定,但她於2019年在瑞士洛桑(Lausanne)的體育仲裁法庭(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敗訴,2020年又在瑞士聯邦法院敗訴。
這一次,歐洲人權法院(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ECHR)大法庭(Grand Chamber)裁定,此案需要「與所涉個人權利嚴重性相稱的嚴格司法審查」,但瑞士聯邦法院的審理「並未達到上述要求」。
現年34歲的瑟夢雅並未尋求重返田徑場,並已轉向教練工作。她表示,自己正為其他患有DSD的運動員繼續抗爭,她認為這些運動員受到歧視。
她最近告訴記者:「這是一場保護人權的戰鬥。這並非關乎比賽,而是關乎將運動員權利放在首位,也關乎對運動員的保護。」中央社(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