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出軌2女老師!色喊「要像日本人」 孕妻氣炸提告
桃園地方法院近日審理一起侵害配偶權民事案件,小琪(化名)在婚姻期間發現丈夫志明(化名)與兩名同校女老師有曖昧及不當關係,先後導致她精神受創並選擇離婚。法院審酌相關證據後,判決其中兩名涉案女教師珊珊、芸芸(皆為化名)須各賠償小琪精神撫慰金新台幣35萬2500元,全案可上訴。
根據判決內容,小琪與志明為夫妻關係,於2022年小琪懷孕期間,她在家中共用的電腦發現阿傑與任職於同校的珊珊之間有多則曖昧訊息,內容帶有性暗示與挑逗語句,如志明說「打個性感蝴蝶結在身上讓我解開就可以了喔」、「你用『素』的發出素素聲那種,跟日本人一樣越大聲表示越好吃」,甚至言談中提及性行為的細節。小琪從對話中懷疑兩人不僅情感親密,也可能發生至少一次性行為,但當時選擇隱忍未提出。
2023年小琪順利產子後,志明被調派至另一所國小任教,未料不久便又與新任學校的女老師芸芸發展出曖昧關係。小琪再次從對話紀錄中發現兩人互動親密且語帶性暗示,志明表示「今天沒給你吃棒棒糖怎麼嘴還是這麼甜」,芸芸則回覆「棒棒糖太大隻,所以到今天嘴裡還是甜甜的」。面對丈夫重複的婚外行為,小琪最終於同年11月選擇與志明協議離婚,並對志明及兩名女老師提出民事求償,主張他們侵害其配偶權,嚴重損害其婚姻與精神生活。
小琪於訴訟中請求志明與小珊珊、芸芸各連帶賠償50萬元。法院審理時認定,志明與珊珊、芸芸間的對話已逾越一般朋友的界線,雙方關係具有男女交往實質,不僅對小琪造成精神痛苦,亦實質破壞其婚姻生活。雖志明於離婚協議中已同意給付小琪100萬元慰藉金,法院仍認為,涉案兩名女師亦應對造成的損害負部分責任。
法院最終裁定,珊珊與芸芸各須賠償小琪精神撫慰金35萬2500元,原告其他金額請求則駁回。法官在判決中強調,配偶權屬於法律保障的人格法益,任何與婚姻外第三人發展親密關係,導致配偶精神或家庭生活受損,均可能構成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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