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埔族群不滿身分法草案 籲納原基法保障
歷經長期的爭取,行政院日前通過「平埔原住民身分法草案」,不過來自臺灣各地的平埔族群,21日一同召開記者會,不滿政院版草案未將平埔族群,納入原住民基本法的完整保障,也反對立法院版本的「平埔族群身分法草案」,另外設置平埔族群委員會,試圖分化及矮化,未正名的原住民群體。
「反矮化,要原權。」
高喊口號,來自臺灣各地的平埔族群族人,21日現身立法院,不滿上週行政院推出的「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草案」,以及由國民黨立委鄭天財為首,提出的「平埔族群身分法草案」,都不符合平埔族,長期以來對正名的期待。
巴布拉族人 潘明燈:「其實我們早期的話,是最、最、最先受難的一群,所以說我們今年,今年的話能夠是最後一哩路,能夠我們的立法委員,能夠重視我們平埔族的權利,不是說、說要什麼、什麼權利義務,就是跟我們的原住民一樣,都就好了,因為我們本身就是原住民了,希望說不要把它抹殺掉。」
大武壠族人 潘麒宇:「我們也期盼政府可以盡速的去研擬修訂,就是我們的原住民的那個身分法,讓平埔族群可以去納入,原住民族的這個體系裡面,那最後我們要強調就是,爭取身分不是對抗也不是爭奪,而是為了讓這段歷史,可以被看見、可以被記得。」
多個平埔族群團體接連發聲,強調憲判字17號,明確指出既存臺灣的南島語系民族,只要保有語言、習俗、傳統等文化,有歷史紀錄就屬於原住民族,不過不論是政院版或是立院版,都未將平埔族群,納入原住民基本法的完整保障,不僅再次分化原住民,更明顯違反國際人權。
臺灣原住民族青年公共參與協會理事長 Savungaz Valincinan:「山地原住民跟平地原住民,延續過去錯誤的殖民分類的框架,而到了現在今年2025年了,我們的政府他們竟然不知悔改,要再另外創造一個,更錯誤的分類叫做平埔原住民,大家說能接受嗎 (不能),原住民就是原住民。」
臺灣人權促進會資深研究員 施逸翔:「臺灣的立法者跟行政院,應該要正視過去這個,外來殖民政府的歷史錯誤,然後要盡快以符合國際人權標準,跟尊重原住民族集體權和文化權的方式,來落實這個憲判字17號的意旨來立法。」
另外政院版草案第23條規定,政府應在施行後3年內,制定或修正相關法律,保障平埔原住民族群的社福、醫療、交通等權利,卻未說明若三年內無法修法或立法,後續該如何因應,也成為族人們關心的重點,平埔族群團體齊發聲,呼籲政府應跟所有未正名的原住民族群,共同參與決策討論,並以修正原住民身分法為優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