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羈押庭 開了四天 檢嘲:比阿妹的三天三夜還久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0年08月04日21:29 • 發布於 2020年08月04日21:30
立委集體涉貪案,台北地院昨下午裁定蘇震清、廖國棟和陳超明羈押禁見、徐永明80萬交保。多家媒體在北院囚車道門口,準備卡位搶拍畫面。(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張文川、錢利忠、林嘉東/台北報導〕台北地方法院審理立法委員涉集體收賄聲押案,院、檢接力馬拉松式連續開庭,耗時五天四夜,其中光羈押庭就開了四天,打破司法紀錄。有檢察官笑稱:「羈押庭比阿妹的招牌歌三天三夜還要久!」建議應修法限制法官裁押的時間。

全案從七月卅一日清早檢調啟動搜索約談起算,至台北地方法院昨下午四時全部裁定完畢為止,共耗時五天四夜,寫下司法紀錄;其中,本月一日晚間北院受理後,耗時三天三夜。

我國法律規定,檢、警有共用廿四小時偵訊時間的規定,檢察官如果要聲押嫌疑人,要在逮捕起算廿四小時內將嫌疑人移送給法院,由法院召開羈押庭審理是否裁定羈押,但法院羈押庭要多久做出裁定並無明文規定。

法界指出,羈押庭之所以時間會拉長,是因二○一七年司法院大法官做出釋字第七三七號解釋,認為限制羈押程序中的律師及被告閱卷權,屬於違憲,刑訴法因而擬定俗稱「賴素如條款」的羈押可閱卷規定。

自此,聲押庭的辯護律師被允許可閱卷,在羈押庭上能掌握與檢方相同的卷證資訊,檢、辯武器對等,但也無可避免地拖長庭訊時間。

對此,有檢察官批評,法官裁定嫌疑人聲押與否,主要考量嫌疑人的犯罪嫌疑是否重大,但法官卻在做犯罪事實有無的調查,才會把羈押庭拖得很冗長。另有檢察官建議,應修法限制法官裁押的時間。

法官朱家毅日睡三至五小時

至於本案的羈押庭法官朱家毅昨不願受訪。北院發言人黃珮禎說,由於此案全國矚目,卷證資料龐大,被告、辯護律師、檢察官人數眾多,朱家毅一個打全部,心理與生理的負擔確實比平時值班時沉重許多,這三天每天只睡三至五小時,用餐只能利用休庭空檔快速果腹,但朱仍秉持專業依據卷證資料和供述做出判斷,院方也全力提供行政支援。

點開加入自由電子報LINE官方帳號,新聞脈動隨時掌握!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桃園獨居婦過年家中跌倒!兒開車300公里報案 鎖匠拆門救人

ETtoday新聞雲
02

說好去泰國玩三天!24歲男慘遭囚禁緬甸「通達園區」 母淚崩

TVBS
03

川普關稅被判違法 賴總統深夜發文:政府有2大「確保」

自由電子報
04

女網友要求全程戴套 騙砲渣男關燈裝有戴…做到一半認了下場曝

鏡報
05

坐檯小姐「脫衣陪酒」遭逮…淪植物人臥床13年病逝 法院最終判決出爐

鏡週刊
06

鐵飯碗不再香?公務員離職率暴增4成 「年輕、高學歷居多」成隱憂

太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11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