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麗華示警中資滲入原保地 卓榮泰:全面清查、檢討罰則漏洞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今天(22日)質詢關切原住民保留地遭中資滲透情形,並以花蓮佳山基地為例,指過去曾有財團收購附近原保地,呼籲應修法增罰則。行政院長卓榮泰答詢允諾全面清查,並表示應檢討罰則漏洞。
立法院會22日對卓榮泰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伍麗華質詢指出,近年來,包括日本、韓國、美國、瑞士等國,都有中資購買軍事機敏地區周邊土地問題,台灣的機敏設施周邊土地如果沒有被中資滲透。過去曾有媒體報導位於花蓮的佳山基地,有財團大量收購附近土地,包含不少原保地。
伍麗華質詢詢問,中國人士用人頭在台投資、違法買地是否該罰?陸委會主委邱垂正答詢說,依現行罰則,人頭跟當事人一樣也要負刑責跟罰鍰,而陸資、中國籍人士買房地產、土地,「兩案人民關係條例」基本上是嚴格許可。
伍麗華接續問道,中資若用人頭買地是否算人頭登記?內政部長劉世芳答詢說,算人頭登記;伍追問,中資如果用人頭買地,算不算借名登記?劉世芳回應,算,但無效,因為一個是中國人,一個是台灣人,中國人要按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辦理。
伍麗華指出,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要獲得許可才可取得土地,若不是禁止規定,就表示借名登記有效,中國人可不經許可人頭購地;但若是禁止規定,就代表借名登記無效,但「兩案人民關係條例」只有民事上無效,但沒有行政罰、刑罰,這就是現行法規漏洞。
卓榮泰表示,許可制就是強力許可才可以,本來就是禁止行為,除非有非常大的特例。相關規定中沒有行政處罰或刑罰,這部分應該檢討,但如果遇到這類案子,至少先確定它是至始就是無效的購地行為,冒名頂替的人頭也無法在土地上執行任何權力。
伍麗華也詢問,中資有無購買原保地?原住民委員會主委曾智勇表示,目前還在清查中。卓榮泰則說,中資購買任何土地必須經過嚴格法定程序,原民保留地問題會請原民會、陸委會及內政部共同清查;「原住民族保留地管理利用條例草案」過去曾送進立院,他也要求原民會詳細規劃,增加國家安全機制後,盡速送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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