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資深員工「拒絕尾牙上台表演」 公司竟然開除他!結局曝光
中國武漢一名42歲的工程師已經在公司上班10年,相當資深,但就在過年前卻被公司裁員,理由是「連續曠職3天」,而所謂的「曠職」其實是工程師拒絕參加公司尾牙舞蹈表演及長達7天的下班後排練。工程師相當生氣,一狀把公司告上法院,法官也做出了判決。
下班排練2小時「列績效考核」
綜合中國媒體報導,去年12月初,男子任職的公司發布尾牙方案,要求每個部門必須安排兩個節目。男子隸屬技術部門,抽到「流行舞表演」,部門經理在手機群組公開命令「排練安排在每天下班後19:00至21:00,計入績效考核」,但男子以「無舞蹈基礎」、「照顧生病母親」為理由,申請不參加,卻被人資約談,說這是團隊活動,一定要參加。
但是,男子就是鐵了心不參加,2025年12月15日至17日,男子按時完成當日開發任務後準時下班,未出席排練。3天後,公司依據《員工手冊》中「不服從合理工作安排構成違紀」條款,作出解除勞動合約決定。值得注意的是,這份未經職代會討論的《員工手冊》規定:「公司安排的集體活動均視為正常工作安排」。
被開除一狀告上法院
男子被公司開除之後認為相當不合理,於是對公司提出告訴。上個月的庭審中,公司代理律師強調,尾牙籌備期間多次透過企業微信、辦公系統發送通知給男子,主張「文化活動是企業管理權的合理延伸」。
但法官當庭質疑:「讓程式設計師跳女團舞與提升工作品質有何關聯?」經查證,該公司既未與工會協商排練時間安排,也未對特殊困難員工建立豁免機制。
法官判公司賠錢
法官核算,男子被開除前前12個月平均工資為人民幣2.4萬元(約新台幣11萬元),10年工資對應的經濟補償金應為24萬元(約新台幣110萬元)。考慮到調解讓步,最終確定人民幣18.7萬元(約新台幣85萬元)包含:違法解除賠償金、未提前30日通知的代通知金,以及被扣除的年度績效獎金。法官在釋法時強調:「雇主將下班後的活動出勤與勞動合同履行綁定,這種捆綁處罰缺乏法律依據」。
網友看後紛紛留言表示「最討厭這種活動了」、「尾牙表演不會直接找人上台表演嗎?為什麼要員工表演?」、「老闆要就自己表演,要就請外面團隊表演,不然就給願意表演的員工足夠的報酬,否則對員工來說都是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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