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機車停人行道怪政府標示不清 騎士求撤罰單法官狠打臉

中時新聞網

發布於 1天前 • 尹維源

台南一名男姓機車騎士阿生(化名)因停車誤踩「標線地雷」挨罰600元,憤而提告,請求撤銷罰單。他主張現場黃色磁磚標線容易誤導民眾,政府劃設白色停車格時卻未塗銷舊有黃色磁磚,導致判斷困難。然而,法院審理後認定,人行道停車規範明確,黃色磁磚並非合法停車標線,原處分並無違誤。

判決指出,阿生於某日上午10時許,將普通重型機車停放在台南市一處街道,警方巡查時認定該處屬「騎樓以外之人行道」,依法逕行舉發。台南市政府交通局隨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600元罰鍰。

阿生不服裁罰,提起行政訴訟,主張現場白色機車停車格早已停滿,而鄰近區域鋪設黃色磁磚,外觀與停車格相似,容易誤認為合法停車區。阿生認為,政府在重新劃設白色停車格時,未一併塗銷原有黃色磁磚標示,屬於標示不清的行政疏失,警方在民眾檢舉壓力下未詳查現場情況即舉發,對用路人顯失公平,請求撤銷處分。

對此,交通局則表示,凡鋪設人行磚、供行人通行的地面道路,依法即屬人行道,並不以另行設置標誌或標線為必要。除非現場明確設有「允許停車」的標誌或白色停車標線,否則一律不得停車。阿生的機車停放位置明顯位於白實線停車格外,構成在人行道停車的違規行為,裁罰於法有據。

法院勘驗採證照片後指出,案發地面鋪設方形人行道磚,依一般生活經驗即可辨識為人行道範圍。依規定,合法停車標線應為白色實線,且線寬、範圍明確;相較之下,現場黃色方形磁磚僅零星分布,且與白色停車格的長寬、排列方式均有明顯差異,客觀上難以將黃色磁磚誤認為正式停車標線。

法院認為,即便阿生並非故意違規,仍應注意停車位置是否位於白色停車標線內,阿生對此顯有疏忽,難以歸責於行政機關。交通局依裁罰基準表裁處600元罰鍰,並未逾越裁量範圍,原處分合法妥適,因此,判決駁回阿生撤銷裁罰之請求。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皮蛇疫苗補助太搶手!4567個名額今開搶 民眾漏夜排隊卡位

台視
02

宜蘭智能障礙夫妻虐兒致死 國民法官:社會悲劇縮影

自由電子報
03

行政院前國會聯絡人淪共諜!高檢署起訴 台商被求刑10年

三立新聞網
04

獨家/26歲模特兒離奇亡生前遭襪子塞嘴、窗簾綁手

EBC 東森新聞
05

兩寶媽淪陪酒小姐!「與酒客激吻過夜」尪崩潰

EBC 東森新聞
06

會生不會養!3月嬰遭虐死 送醫後父母竟泡湯放閃冷血PO文「覺得美好」

鏡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