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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伴手禮多刷500元不給全退 消保官說話了

NOWNEWS今日新聞

更新於 03月04日04:29 • 發布於 03月04日04:29 • 記者呂炯昌/台北報導
▲據觀光署最新數據,2025年台北最強景點暫時由西門町拿下冠軍頭銜,但近期傳出外國旅客與店家消費糾紛。(圖/記者潘毅攝)

[NOWnews今日新聞] 最近就有韓國網友指控,在台北西門町某伴手禮店買了牛軋餅、巧克力,結帳後發現明細上出現沒買的品項,被多收了500元,雖然當下有退費,但後來他仍察覺該店商品售價高於其他店家,加上結帳出錯的經驗,讓他決定全部退貨,卻遭到店員拒絕,讓他直呼「對台灣旅行的印象變得非常差」。對此,北市消保官今(4)日指出,對於已發生之溢收錯誤,業者應主動退還費用,並確實檢討改善內部結帳與控管機制,以維護市場交易秩序與觀光客之信賴。

北市簡任消保官葉家豪表示,台北市政府統計,自114年至今(115)年(3月3日止),接獲1件外籍旅客消費申訴案,內容略以,114年5月至西門町「蜜蜜伴手禮」店購物,商品實際結帳金額遠高於架上標示,如標價55元收115元、標價150元收180元,且Google 評論顯示此情況疑似非單一事件,而提起消費申訴。

消保官強調,業者應本於誠實信用原則經營,確保商品標示價格與結帳收費正確無誤,不得因疏失或管理不善致使消費者權益受損。對於已發生之溢收錯誤,業者應主動退還費用,並確實檢討改善內部結帳與控管機制,以維護市場交易秩序與觀光客之信賴。

消保官提醒,消費者於離開消費場所前,務必確實核對發票或明細上的商品品項、數量及價格是否正確,並妥善保留交易憑證,以免事後發生各說各話的爭議。而實體商店交易原則上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之「七日無條件解除權」(該權利僅適用於網購等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除商品有瑕疵等符合民法規定之撤銷或解除契約事由外,消費者無法單方面請求退貨退款。倘若有具體事證顯示業者是故意算錯並多收金額,恐涉及刑法詐欺罪嫌,建議消費者可直接尋求警察單位報案處理。

消保官表示,消費者後續若遇有消費爭議,可向各縣市政府提出申訴,或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進行線上申訴(https://appeal.cpc.ey.gov.tw/WWW/Defaul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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