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屠宰場偷排污水傳不停工 新北環保局:若抗命將法辦、廢證
〔記者黃政嘉/新北報導〕新北市泰山區中港南路「福伯食品有限公司」非法私設專管繞流排放廢水,新北市議員黃淑君、新北市環保局與警方13日蒐證稽查,環保局現場依法告發外並勒令停工,但昨晚有市民發現該工廠仍繼續排放,黃淑君PO出該影片,質疑「哪裡停工了」?環保局回應,業者昨晚6點多正進行屠體分切作業,未有排放廢水情形,現場已要求完善分切作業後,不得再進行任何作業,若查獲不遵行停工命令,將移送法辦,並廢止水污染許可證。
環保局今天回應,昨晚6點許派員到福伯食品公司,現場正進行屠體分切作業,未有排放廢水情形,現場要求完善分切作業後,不得再進行任何作業,應確實符合停工規定,若經查獲不遵行停工命令,將移送法辦,並廢止水污染許可證,環保局也將主動巡查,維護環境品質。
環保局說,因昨天派員到場查核時,業者從事牛肉分切作業,經查其放置下腳料屬業者在場內貯存一般事業廢棄物,惟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最高可處300萬元罰鍰。
環保局13日晚間接獲通報有紅色血水污染情事,便派員循污染水流追查,發現從事屠宰業的福伯食品公司所為,該公司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但在廠內私設未經核准的排放口,業者坦承為圖方便與節省處理成本,利用專管及泵浦抽取方式,將原本應進入處理程序的廢水,直接由調整池引導至未核准登記的放流口排出。
環保局指出,業者的「繞流排放」違法行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1條第1項規定,違規情節重大,環保局當場依法告發並勒令業者停工,最高可處2000萬元以下罰鍰,同時要求業者必須於3月17日前拆除所有非法專管及泵浦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