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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柯P休庭怒斥檢察官 北檢譴責

中華日報

更新於 08月07日13:39 • 發布於 08月07日13:39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案,七日提訊在押的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左)等被告。已被關了十二個月的柯在休庭時間失控大罵檢察官。 (中央社)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於七日上午開庭審理京華城案,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在休庭期間,情緒激動幾近失控的怒嗆檢察官「有沒有良心!」「不要臉!」,並摔資料、弄倒水瓶。台北地檢署下午發布新聞稿,對柯文哲的行為表達嚴正譴責,並呼籲其遵守法庭秩序。

對柯文哲失控,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說,柯文哲直到現在才動氣,「已經是忍耐夠久了」,面對國家機器的追殺,不僅是個人不平之鳴,更是最沉痛的控訴,民眾黨不會投降更不會屈服。

北院七日審理庭提訊在押的柯文哲,並以證人身分傳喚前台北市副秘書長李得全、前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到庭,進行檢辯交互詰問。

上午休庭期間,柯文哲情緒激動,拿起麥克風對仍在法庭內的公訴檢察官怒斥「你們每天這樣亂編故事,不羞恥嗎」、「你們都在想怎麼編故事害人」等語,並對檢察官說出非理性言詞。此外,柯文哲還將紙本資料摔向檢察官,並弄倒水瓶。下午庭末,柯文哲表示,他擔任市長指示認真做事,市長室列管的案子有一萬八、九千件,他們日夜匪懈,怎麼會被冠上貪汙犯,「真的快吐血」、「我被關十二個月已經到極限了!」

柯文哲進一步指出,所有來作證的公務員都說土地所有權人來申請是權利,審議是都委會的權限,公務員說合法,檢察官卻說是非法,律師如今在幫他爭執是合法的,而他已經被關押十二個月,現在討論被押理由有沒有法源,又連續說二次「這是什麼世界!」

北檢下午發聲明對柯文哲在法院審理期間的非理性言詞及舉動,表達嚴正譴責。北檢指出,法官法第八十六條第一項明定,檢察官代表國家依法追訴處罰犯罪,為維護社會秩序之公益代表人。因此,檢察官依法於法院執行公訴職務,其人身安全與執行職務之尊嚴,應受保障。

北檢嚴正譴責當事人以非理性的言詞或舉動,恣意對實行公訴的檢察官做人身攻擊,並呼籲當事人應遵守法庭秩序,以維護理性、安全的訴訟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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