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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要修《刑訴法》「羈押要件」遭疑為柯文哲 反駁:是要避免政治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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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5年08月20日04:11 • 發布於 2025年08月20日03:56 • 上報快訊/林士芬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表示,《刑事訴訟法》修法從來不是為了柯文哲。(資料照片/陳愷巨攝)

民眾黨團最新提案,擬修改《刑事訴訟法》中檢方羈押要件,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為羈押事由,並明訂要有具體事實足認為有逃亡或滅證之虞,才能羈押,引發外界質疑修法是為了救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對此,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天(20日)表示,修法只是要避免民進黨政府繼續用踐踏人權方式押人取供、政治辦案,達到政治目的。

民眾黨團提《刑事訴訟法》第93、101條條文修正草案,擬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的羈押事由,明定「無其他替代手段」且有「具體」事實足認為有逃亡或滅證之虞,才得以羈押,並要求檢察官請求法院限制或禁止辯護人取得偵查中羈押審查資訊時,應敘明事實、理由及提出必要之證據。

對此,律師林智群昨晚在臉書發文表示,「黃國昌為了救阿北」,要提案修改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羈押規定刪掉「有事實足認為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修法後若有共犯在逃、或證人沒到場,就算是可能跟被告串供,法院都不能押人。他也酸說:「詐騙集團應該高興死了!詐騙集團應該幫阿北跟黃國昌立一個長生祠才對。」

律師林智群臉書發文。(翻攝自林智群臉書)

而黃國昌今天上午受訪則回應,民眾黨7月初時,跟長期關心刑事司法人權律師學者已在黨團召開記者會,當時也提到過去賴清德曾批評的押人取供,但現在民進黨政府卻十分得心應手、爐火純青;且賴清德曾主張羈押應該是最後手段,不應該用押人取供這種侵害人權方式,「請問賴還記得嗎?」

黃國昌提及,過去民進黨提出要刪除有勾串之虞的《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提案者正是賴清德,還包括蕭美琴、外交部長林佳龍、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等人,因此大家可以回去問問民進黨過去提倡司法人權時,所提出的《刑訴法》修正草案,為何要刪除掉「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黃國張也質疑,讓這樣的羈押理由存在,只會進一步造成濫權羈押、押人取供,也就是賴過去批評的,「怎麼民進黨、賴清德對自己所提的《刑訴法》修正草案忘記了呢?」。

黃國昌強調,對民眾黨來講,此項修法從來就不是為了柯文哲,因為「今天柯文哲,明天任何人」,柯已經被押了1年了,此項條文根本用不到他身上,只是要避免民進黨政府繼續用踐踏人權方式押人取供、政治辦案,達到自己的政治目的。(責任編輯:卓琦、呂品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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