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品牌」蒜味花生黃麴毒素超標10倍!業者最重恐被罰300萬
民眾注意!夏天購買食物食材時應注意內容與保存情況。北市衛生局對市售食品中抽驗真菌毒素,結果發現1件花生製品不符規定,其中兩項黃麴毒素超過標準值6、10倍,已令販售業者限期改正,若不改正最高可處300萬元以下罰鍰。
為維護消費者食品安全及了解市售食品真菌毒素情形,北市衛生局4月下旬派員至超市賣場、傳統市場及餐飲業等處執行食品中真菌毒素抽驗專案計畫,共計抽驗40件產品(包含20件花生製品、14件雜糧類、2件辛香類、2件堅果類及2件果乾類),檢驗結果1件花生製品不符規定,不合格率2.5%。
檢驗店家為北市中山區寬奕有限公司,來源廠商為北市中山區的翔逵有限公司,該件不合格花生製品為「蒜味花生」,檢出黃麴毒素B1:21.1 μg/kg (標準:2 μg/kg)、總黃麴毒素:24.9 μg (標準:4μg/kg)。
衛生局食藥科長林冠蓁說,此製品不符合「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第四條「食品中之真菌毒素限量」之規定,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及同法第48條規定命販售業者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她說,台灣氣候高溫潮濕,花生及其製品、雜糧類、堅果類、果乾類等食材容易受真菌毒素汙染,提醒消費者應選擇信譽良好之廠商,購買時確認包裝完整無損毀及發黴;開封後應盡早食用完畢,可保存於乾燥陰涼環境或存放冰箱低溫保存,降低黴菌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