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來航班被取消!「急退票」旅遊不便險恐不賠 達人解惑
記者鄺郁庭/綜合報導
受巴威颱風影響,許多航班陸續有異動。就有網友表示,原本安排11日前往東京、15日返台,去程航班就因颱風取消,航空公司則排14日替代航班出發,讓原PO覺得很不合理。沒想到的是,他向保險公司詢問旅遊不便險理賠方式,發現這種狀況若放棄替代航班,恐無法獲得理賠,話題引發議論。
原PO在Threads表示,原訂7月11日飛往東京、7月15日返台,但去程航班因颱風被取消,航空公司提供的替代航班卻是7月14日出發,讓他苦笑,「我怎麼可能7月14日飛過去、7月15日回來?」
後來,他向保險公司客服詢問後得知,若航空公司已提供替代航班,原則上旅客應先搭乘替代航班,且須符合保單約定的延誤時數等條件,旅遊不便險才可能啟動理賠,讓他不禁求助「還是我直接按退款?」
貼文曝光後,有保險業務提醒,實際理賠仍須依各家保單條款認定,但多數保單都有類似規定。若航空公司已安排替代航班,旅客自行放棄搭乘、改買其他機票,多數情況下恐影響旅遊不便險理賠資格;若替代航班時間無法配合行程,也建議先與航空公司確認是否可更改其他班次,再決定是否退款。
旅平、不便險達人解惑
對此,專門辦理旅平、不便險的保險業務員妙妙在Threads科普,「遇到颱風不便險怎麼理賠?」他指出,首先「繼續旅程」才能申請理賠,如果真的不去了,在保險生效前取消旅平與不便險,可全額退費。
再來,條件要符合「在保險期間內」,班機若比原定航班延誤四小時以上,即符合班機延誤。但如果有替代航班,必須搭乘替代航班,特殊因素例如:未成年無法單獨併飛,只要有航空公司延誤「證明」,皆可申請理賠。
至於因為班機延誤,在國外未使用的車票、住宿,這種旅途更改理賠要件為「增加的」住宿與交通費,無法退費且未使用的車票、住宿無法理賠。
另外,115/4/1新制開始,不便險中的旅途取消定義改成旅途發生20天前,發生「1.三等親病危、身故」、「2.前往訴訟之證人」、「3.交通工具罷工」、「4.居住之建築物嚴重損害金額大於25萬以上」可理賠無法退款之單據。而大部分實際遇到的航班取消,都是用班機延誤和旅途更改理賠,「台灣飛出,只能賠班機延誤;旅途更改必須符合『海外旅遊期間』。」
遇到班機取消的處理流程
妙妙指出,若遇到班機被取消,旅客可以做幾項決定:
1.選擇繼續旅程或不去,若繼續旅程,有替代航班儘量搭替代航班,延誤四小時以上依照班機延誤理賠,最高12000元;不去的話,盡快便辦理退保。
2.提前出發不會理賠,班機延誤必須條件,比原班機延後四小時以上,並且要在原保期到期前處理為限,必要時請延長保險期限。
3.先處理保險期限與繼續旅程的問題,理賠回國再處理,2年內都能申請理賠。需要準備的文件包括航空公司開立之證明、實際登機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