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怕賠高額賠償金! 迴轉撞死護理師 駕駛涉「殺人罪」
撞死女護理師的30歲林姓駕駛,接到警方通知,在事發2小時後自行到派出所,下午被移送法辦,面對詢問為何撞人不發一語,根據了解,林姓男子是嘉義人目前無業,卻有一台百萬進口高級轎車,他向警方供稱第一次撞人是疲勞駕駛,疑似是擔心女護理師重傷後得負擔高額賠償,竟又迴轉返回現場輾死人。有律師分析,原本如果只是過失致死,最重可處5年徒刑,但二度迴轉撞人的行為,恐怕讓案件轉為殺人重罪,刑責可能面臨10年以上;原本疑似想少賠錢,如今不只刑責更重,民事賠償恐怕也更高。
記者VS.林姓肇事駕駛說:「不曉得撞到人了嗎,有什麼深仇大恨。」頭戴黑色安全帽,30歲林姓男子低著頭,面對詢問不發一語,隨後坐上警車被移送法辦,而案發當時,他就是開著名下這輛,市價超過百萬的銀灰色進口轎車,二度衝撞輾死女護理師。
根據了解,林姓男子是嘉義人,目前無業沒有返鄉反而待在台中,在凌晨開車,闖下大禍,撞死人後駕車逃逸自知法網難逃,接到警察電話,事發2個小時後,才自行到派出所,只是林姓男子和37歲女護理師,雙方根本互不相識,一場車禍,為何最後演變成奪命悲劇。
法醫高大成說:「常常會有人講說,活人難纏死人好處理,萬一變成植物人還是殘廢就會賠到跑沒路,有人就覺得乾脆撞到死。」法醫高大成,根據犯罪心理專業推論,林姓男子向警方供稱,第一次撞擊是疲勞駕駛,但他又迴轉輾壓女護理師,疑似是擔心對方傷勢嚴重,後續得負擔高額賠償。
律師劉建志說:「第二次撞擊的行為會被認為是殺人既遂罪,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在刑度上會比單純的過失致死判的更重,那以死亡來說精神慰撫金,大多法院判決會落在3百萬到4百萬,他所賠的金額不見得會比撞傷一個人還要低。」
律師表示,林姓男子故意迴轉輾壓護理師,已經讓案件性質完全變調,因為可能會從過失案變成殺人案,警方調查,林姓男子沒有酒駕毒駕情形,如今疑似因為「怕賠償」,反而讓自己面臨更重刑責,訊後也依殺人及肇事逃逸等罪嫌移送,並建請檢方聲請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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