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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盜市長照喊放颱風假 法官揭女高中生「不罰」原因

EBC 東森新聞

更新於 11月29日02:15 • 發布於 11月29日02:15

一名高中生在颱風前夕,盜用台南市長黃偉哲的照片,並在Threads發布台南放假的假訊息,台南市政府警察局善化分局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台南地方法院新市簡易庭,昨(28)日裁定結果也出爐了。

今年9月21日颱風前夕,一名高中生冒用市長黃偉哲的大頭貼,在Threads貼出「台南 明天放!」的文章,讓黃偉哲緊急澄清,更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警方也立即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散布謠言規定,傳喚高中生家長到案。

高中生向警方坦承,帳號確實是自己使用,因為之前看過網友發布類似的文章,且自己也想放假,「覺得很好玩」才發布貼文,過程中並未查證內容是否屬實,只是單純開玩笑。她也強調,市長黃偉哲頭像是自己在發布文章前2、3分鐘使用GOOGLE搜尋,發布時才換上去。高中生表示,後續因有4、5個網友直接在貼文下方留言,認為這樣發文不妥當,會害其他人相信明天放假,覺得不妥所以就馬上刪除該貼文。

不過法官解釋,《社會秩序維護法》所規範的「謠言」,除在客觀上,可以經由證據檢驗認定沒有事實根據而憑空捏造外,主觀上亦應有影響公共秩序及安寧的違序故意,並因該「謠言」內容足以使聽聞者心生畏懼與恐慌,而導致公共秩序大亂,影響社會的安定。

法官認為,高中生覺得跟風、好玩,在網友勸說後立刻刪文,其中有網友留言「很多事是不能開玩笑的」,也顯示民眾仍可透過公告與新聞查證訊息。高中生年輕識淺、智慮未周,謠言內容也未能使聽聞者心生畏懼與恐慌,未影響公共秩序及社會安定,難認有「影響公共安寧」之情,不符合《社會秩序維護法》的構成要件,因此裁定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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